首页
> 应急管理局 > 文件公告 > 安委办文件
关于 组织开展“干部联企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4 15:33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诸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诸安委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部联企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三服务”工作,落实干部“一对一”联系企业开展联企服务。(具体联企服务任务分解数详见附件1)

二、服务对象

本次干部联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单位,三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被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行业领域中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等。

请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在6月8日下班前将干部联系企业的名单上报市安委办。(格式见附件2)

三、服务时间及内容

服务时间:从6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

服务企业的主要内容是开展“五个一”:送一套宣传资料;讲一堂安全知识课或向企业主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排查一次隐患;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难题(督促指导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对接一次微课堂和微信公众号的推广。

四、有关要求

1.每名联企干部在“千名干部联企服务”活动期间,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一次,到10月底,填报反馈单(见附件3),请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收集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2.联企服务的有关宣传资料由市安委办负责提供,请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与市安委办联系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安全生产先进、标兵的重要依据。

11——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百名干部联企服务”活动的通知(1).doc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