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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0-07-22 16:47浏览次数: [ ]

各镇乡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拟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票决确定的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着力推动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办实办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争当全国县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开创诸暨“两个高水平”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安排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会同全体人大代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丰富监督形式,凝聚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民生实事工作按时完成,落地见效。

1.分解监督任务。3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结合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分解,按照分线对口和适当平衡的原则,对监督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要做到分组负责,全程督查。

2.启动专项监督。成立专项监督小组,积极发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紧扣年初、年中、年末3个时间节点,紧盯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等重要环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建立“一事一小组”“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测评”等工作机制,并于每季度末将监督意见汇总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梳理后反馈给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

3.集中联合督查。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安排,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十方面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监督;10月,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视察。

4.开展项目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告市委。对于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政府应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询问、质询等方式强化监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监督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组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分工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总协调。各委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督办工作组织到位、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2.凝聚监督合力。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监督工作,对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有关事项的报告》(诸政发【2020】3号)明确的方案任务,对涉及本镇乡、街道的相关实事项目组织人大代表就近就便开展监督活动,深入了解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集中性监督活动,督查情况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日常的监督意见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由代表工委汇总梳理后及时反馈各监督小组。

3.营造良好氛围。在监督和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宣传,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让全社会了解、关注和督促项目实施,营造全民参与和支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良好氛围。



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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