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91/2020-144909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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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白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东白湖镇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结合东白湖镇实际,根据《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3)94号)以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任务,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危房改造前必须落实硬隔离和巡查管控措施
按照上级要求,对尚未实施改造的困难家庭C、D级危房,各行政村(社区)会同乡村镇建设办做好困难家庭的思想工作,妥善落实安置措施,同时必须落实张贴封条、拉警戒线、挂警示标识、砌砖封门、断水断电等5项防控措施,同时落实专人加强巡查管控,杜绝腾空后任何人员进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具体要求:
1.拉警戒线。在危房周边设置警戒线。
2.挂警示标识。统一张贴危房警示标识(需标明C级或D级)。
3.清空物资。确保屋内屋外所有生活物资清空,无人员居住迹象。
4.断水断电。危房必须断水断电。
5.封门。砌砖封门或用整块木板将门完整封闭。
6.张贴封条。门和墙之间张贴封条。
7.每日巡查。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每日一巡查、每日一拍照,做好危房巡查记录(根据市住建局要求,每周五上午11:30点前村镇建设办需将书面记录和每日照片汇总上报,市级专班督查组将进行实地督查)
二、严格落实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要求。根据上级要求,D级危房7月底前需全部拆除到位。所有计划修缮或重建的危房7月底前开工。C级危房修缮的8月15日前完成,C、D级采取重建的8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D级危房治理改造
1.D级危房必须拆除后进行改造。
(1)单体D级危房,无历史保护价值的,必须及时拆除。连体D级危房,如相连房屋也属危房的,在保全证据的同时也要一并拆除。连体D级危房,如相连房屋良好,对危房进行拆除(如确实无法拆除的,可以先采用揭顶拆墙、破窗破门,保留房屋整体构架,并对承重结构进行支撑加固,尽快改造)。
(2)在签订《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的基础上,D级危房拆除工作,由乡村镇建设办在7月底前通过规范程序确定专业房屋拆除单位会同相关行政村(社区)、困难家庭户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必须规范作业,确保人员安全),拆除经费由镇财政保障。
2.关于15户D级危房改造方式
除已重新鉴定为B级的房屋(必须经改造验收、销号)外,根据绍兴市、诸暨市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其余D级危房必须采用原址重建、只拆不建、异地新建方式改造,实现“房解危”。
(三)关于18户C级危房改造
原鉴定为C级的18户危房,需采用原址重建、修缮、只拆不建方式改造。
(四)有关危房改造治理程序
1.签订协议书。困难家庭户在拆建、修缮前需签订《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拍摄改造前、中、后照片各一份,无房户拍摄改造中、后照片各一份。
2.实施治理改造。(1)改造主体。经镇党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由困难家庭户委托镇年度小额工程单位实施改造,相关费用在市、镇补助费用予以列支。(2)房屋质量。受困难家庭户委托,东白湖镇政府安排年度入围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危房治理改造,确保改造质量(改造后需经专业机构鉴定为B级房屋)。新建、拆建、改建、扩建的住房应为一层或两层砖混结构,设地梁、圈梁、构造柱及纵横墙拉接,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确保安全。修缮住房应铺设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屋顶做防漏防渗处理。闲置房置换应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3)房屋面积。根据上级补助政策,改造治理后的住房建筑面积需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过程监管。镇村镇建设办、村、驻村干部在危房治理改造过程中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困难家庭户和施工人员按照要求施工。(5)房屋验收。危房治理改造结束需按房屋建设程序进行规范验收。(6)建设档案。危房在改造前需做好证据保存工作,改造前、中、后对室内外多角度拍照保存,防止因资料不齐导致补助资金无法落实。同时需按照《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准备资金拨付材料。(7)整治鉴定。房屋质量改造结束,经户申请,所在村联系镇村镇建设办落实专业鉴定结构对新建(修缮)房屋出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报告,作为后续危房销号及资金拨付的依据。
3.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完工通过整治鉴定后,相关整治资金按照《建房协议书》约定拨付至实施建设的镇年度小额工程单位账户。
4.其他事项。对危旧房产权非困难群众本人所有的,各村做好统计摸排工作,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出台。
三、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补助政策
详见附件2。
危房治理改造工作责任落实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危房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组 长:周 勇 杨泽南
副组长:吕 健 陈 霞
组 员:赵大勇 陈国钢 蔡 琦 朱佳雨
邢张军 陈忠陆 陈炎伟 朱杨晔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吕健同志任专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推进,黄铁嵩同志为业务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全镇面上抽调专班人员。16个行政村(社区)相应成立由包村领导任组长(所包村总责任人),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的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涉及户的政策宣传、摸排鉴定、人员腾空、临时过渡安置、危房改造“一户一策”制定、帮助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等工作。同时,镇纪委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按时按要求进行全程督查,严肃问责,确保工作的全速推进。
中共东白湖镇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