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5/2020-14472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05 成文日期: 2020-07-07

诸暨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0: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分两批开展,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7日和9月7日。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采取全封闭网络评审方式。一评未通过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二评为终评。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自主编写完成申报材料,同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表》(附件1),签署镇街初审意见。

  (二)网上申报

  1.“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企业在国网两批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不晚于7月20日和8月31日,

  2.“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在省网两批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不晚于8月10日和9月15日。

  3.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三本纸质材料:

  第一本为完整的高企申报材料,首页装订《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表》(附件1),其余按申报材料和要求(附件2)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承诺书、专项审计报告及2017—2019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装订原件;

  其余二本为财务材料,一式二份,包括自评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专项审计报告、2017—2019年的年度审计报告、2017—2019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即可)。

  4.“省网”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今年起省网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一评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5.无违法证明。

  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个证明由我局统一征询,汇总后通过管理系统上传至省网,申报企业无需单独上传。

  (三)认定办汇总

  由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高企认定办对企业申报材料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形式审查,形成汇总意见后推荐上报至省认定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已列入市“三大工程七项行动”之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考核,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前加强规划和培育,加强申报指导和协调,要尽可能从创新性、科技含量、发展潜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筛选推荐申报企业,重视从规上企业中培育申报企业,确保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落实好企业承诺制。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供企业承诺书(附表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科技部门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高度重视科技政策的落实工作。市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真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相关政策,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为由诈骗钱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申报企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省网”办事指南。

 

  联系人:吴凌晓          联系电话:87013391

  附件:1-3汇总.doc

 

 

                         诸暨市科技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