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91/2020-1449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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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91 | 成文日期: | 2020-08-11 |
东白湖镇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巩固和提升党建引领“五星达标、3A争创”创建成果,加快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根据市委办〔2018〕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长效管理制度。
一、 村(社区)自查管理制度
1、实行“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片、清扫人员包区块、党员村民代表包户、农户包自己”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2、村(社区)主职干部牵头,驻村(社区)指导员、分管环境卫生两委干部按照每周一责任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要求按照附件2执行,检查结果集中反馈,集中整治,形成滚动不间断检查整治机制。
3、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干部率先垂范、村民代表带头示范作用。
4、建立持续有效教育培训体系,人居环境宣传员发挥明显作用,引导村民自主进行垃圾分类;各村每年开展2次专题培训学习,每月定期组织开展1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加强村庄内外日常保洁,合理配备保洁、收集、督导人员、进仓管理员,每月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确保村居房前屋后、村中公共场所环境洁化、绿化、美化。
6、保洁人员保洁区域要求全覆盖,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社区)之间、自然村(社区)之间的道路)要求按各村(社区)定期普扫;“三支”队伍工作到位,收集人员要求垃圾二次分拣、日产日清;进仓管理员要求进行三次分拣,做好记录;督导员要求定期上门督导,督导结果每月初在荣誉榜进行更新。
各村(社区)要将以上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奖惩措施。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的先进农户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村(社区)内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管网及处理终端、普通垃圾站房、可移动垃圾站房及可腐烂垃圾处理终端、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投放点、四分桶及农户门前分类桶、垃圾分类收集车、文体娱乐设施等。
1、各村(社区)安排人员对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标志标识清晰规范,设备正常、安全有效运行。
2、巡查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村(社区),各村(社区)需安排人员在一周内对上报问题进行修复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镇进行协调处理。
3、各村(社区)需自行完成收集车辆和分类桶的升级更新。按照农户两分、公共区域四分的原则更新淘汰一批破损严重、桶色不规范、无法继续使用的农户二分桶,确保村部有四分投放点,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处四分投放点。继续开展农村收运车辆的提档整治,配足配好专用收运车辆,推广“车载桶装”等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确保收运过程密闭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完成任务的,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更新完成之后,每发现一处垃圾桶破损未更换的小桶扣30元,大桶扣200元,发现收集车辆不符合要求未更新升级的扣5000元。
4、垃圾收集车、大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不得挪作私用,每发现一次类似情况,月考核扣10分。
5、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投放点正常开放运行的,年终补助运行经费2000元,不达标或未开放的,不补助。
四、镇级督查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1、责任办公室按照《绍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标准》,每周分组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每周检查2-4个行政村,每半个月行政村检查一轮,每个月保证自然村检查一轮。每周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各村接到清单后需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并将结果上报责任办,对整改结果镇在下一周进行回头看。
2、周检查及对市、镇两级检查的整改结果为各村(社区)月考评得分,结果在全镇范围内排位通报亮牌。
3、镇设立曝光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群众双向互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监督。
(二)考核结果运用
1、与日常通报排名相挂钩。月度考核得分=市检查得分平均分50%+镇月考核得分平均分50%。月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亮蓝牌;得分在90分-80分(含)的不亮牌,得分在80分-70分(含)的亮1次黄牌,连续两个月亮黄牌的,亮1次红牌;得分在70分以下的直接亮红牌。亮蓝牌的行政村村主职干部月度考核分别奖励600元/人,亮黄牌的不奖不扣,亮红牌的村主职干部月度考核奖分别直扣600元;非主职干部减半执行。
2、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相挂钩。年度考核得分=市检查得分平均分50%+镇月考核得分平均分50%。
3、与年度资金奖补相挂钩。设立专项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综合考评得分在前三位且85分以上的村,全额拨款;综合考评得分在后三位且80分以下的村,拨付80%;其余村综合考评得分在80以上的拨付90%,未达到80分的拨付80%。
附件1 东白湖镇人居环境分片督查方案
附件2 诸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标准
附件3 各村(社区)两委干部人居环境包片区域划分表
附件4 各村(社区)2020年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名单
东白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东白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