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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20- 08- 14 11: 46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 08- 14 11: 46

8月5日,泰州市发放第一张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泰州星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个改革受益者。“我们足不出户就领到了经营许可证,太方便了!”企业负责人说。

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如何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为有效应对化解疫情对旅游行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实施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7月底,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旅行社设立许可流程的通知》,决定对全市旅行社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传统的“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审批、发证”5个环节优化为“承诺即发证”,申报材料由原来的8件精简至3件,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立等可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只需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及《旅行社设立许可承诺书》,受理人员即办理发证,证书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全程实施“网上办、寄递办”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审批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政审批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1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同志表示,“旅行社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是泰州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复业,鼓励大众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下一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和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深入研究旅游企业设立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助力泰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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