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4/2020-14286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03 11: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届次

案号

领衔代表(提案人)

案由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52

杨曙

关于深化公民同招,规范招生秩序的建议

诸暨市教体局

政协第52号提案.docx


杨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公民同招”,规范招生秩序的建议(第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诸暨教育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反映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夸大宣传、招生时间不统一、招生信息不公开、招生过程不规范等问题,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你们提出的实施“公民同招”的建议很及时、中肯,与2020年在全国范围开始实行的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政策相一致。

2020年,我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发布的《2020年绍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绍市教〔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实际,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了《2020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诸教体〔2020〕46号),全面实施“公民同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公民同招”政策实施的研判与分析。“公民同招”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对我市而言,义务教育段民办教育学校数量多、规模大,实施压力也更大。为此,自今年1月份省教育厅开展“公民同招”实施细则意见征求以来,我市便积极启动政策实施的研判与分析工作。一是分头、多次召开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校长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重点是做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解读;对民办学校的生源结构、原有的招生方式进行全面剖析;科学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等。二是开展“公民同招”政策实施风险评估。将本次招生政策列入《2020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规范要求,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制定适合我市的实施方案。根据省、绍兴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招生实际,反复初拟、修改我市实施方案,形成讨论稿提交局党委会议专题讨论后,提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同意后发布,通过教育发布公开向社会公告。

二是保障“公民同招”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公民同招”,就是公民办学校开展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一是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我市所有民办学校均在我市范围内招生,统一平台、统一时间开展报名、录取。二是开发基于“浙里办”的统一报名平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对象全部通过“浙里办”报名平台,小学统一于7月1日至7月7日、初中于6月22日至6月30日开展报名信息登记。三是同步开展录取。局统一组织力量对所有入学对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后,公民办学校同步开展录取。民办学校审核通过对象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直接录取;超过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系统录取,今年民办学校均没有出现电脑派位录取现象。到目前为止,公民办学校均已基本完成录取和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平衡、有序,招生秩序良好。四是同步注册学籍。下阶段,局将根据各校招录情况,逐一核实各校班级数和班额情况,并统一将录取名单录入省中小学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今年是实施公民同招政策的第一年,对民办学校招生方式调整和全局的实施工作是一次极大的考验,我们将及时总结招生过程中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好地将上级“公民同招”的政策落实好。实行“公民同招”后生源结构分析、学生动态变化管理及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等,将后续作进一步跟进,期待你们有更多的建议。



承办人姓名:宣奇琴

联系电话:87012543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