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振华请求辞去诸暨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31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张振华请求辞去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振华辞去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