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两年的工资

2020-09-11 09: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干部,西天尾镇林峰村贫困户程某耀感慨道,“没想到我爱人的工资被克扣,多亏了你们,不然我们还被蒙在鼓里呢。”

原来,今年5月,荔城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查看林峰村的相关账册时发现:该村程某耀的妻子陈某芬早在2018年5月就不再担任村里的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账册上却显示今年2月,村里突然往陈某芬账户打了一笔工资。

督查组随即前往镇经管站查阅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显示,陈某芬于2016年至2018年5月,每月领取1000至1500元数额不等的工资。

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至2018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分别为1350元和1500元,且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然而,从会计凭证看,陈某芬的工资并未足额发放。更让督查组感到意外的是,陈某芬两年来少的工资与2月份出账的数额一致,都是1800元。

这两笔钱是否有关联?督查组随即向区纪委监委领导汇报,随后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找到时任林峰村出纳、现任村委会主任林某敏,为避免串供,调查组兵分两路,同时对时任村主任郑某新开展谈话。

“这么做是为了提高陈某芬的工作积极性。”林某敏和郑某新一致表示,陈某芬担任保洁员后,常有村民反映卫生没打扫干净,于是,郑某新召集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每月固定给陈某芬发1000元工资,而后视其表现,以增发补贴的形式支付其余工资,不足部分则在年底统一补发。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到了年底,村干部却都忘记了补发,这笔钱就一直“躺在”村财务账上睡大觉。直到今年5月听到区纪委监委要开展督查的消息,才猛然发现漏发这笔钱。为逃避责任,他们私下商量补上迟到2年的工资,伪造时间企图掩人耳目,这就有了督查组查阅账目时发现的蹊跷。

今年6月19日,郑某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某敏和村党支部书记程某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副主任程某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件处理后,荔城区纪委监委对该案件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开展扶贫领域“强监督促攻坚”专项行动,制定扶贫领域全景式监督“一张图”,通过一线监督、入户访查、在线系统监管等手段,对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堵住制度漏洞。


转载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