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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单位)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5 08:43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各镇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三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市级部门(单位)中层岗位干部的执行力、服务力、担当力、协同力,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决定开展市级部门(单位)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筛选出部门(单位)职能影响力较大、与企业发展和群众利益较密切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45个市级部门(单位)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人员一个评价年度内原则上不作调整),分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三大类分别进行评价和排名。

二、评价内容

    从企业、群众、基层关注的问题出发,以实干为导向,以服务树形象,以变化见成效,围绕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办事效率、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参评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工作的服务时效、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

三服务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权重分为第三方测评30%、履职评审40%、社会评价30%,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专项考核结果进行排位。

1. 履职承诺。根据各参评中层岗位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作出100字以内的履职承诺和服务承诺,连同本人照片在市级媒体上公示。

2. 第三方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层岗位干部履职评价,通过抽取不少于1000个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测评,动态了解参评中层岗位干部的履职表现和服务质量。

3. 履职评审。年底参评中层岗位干部形成500字左右的履职报告,并提供2“三服务”工作案例,由市级有关部门及部分镇街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现场评审打分。

4. 社会评价。年底组织召开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评价会,由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对参评中层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对参评中层岗位干部相关的各种问题反映、曝光和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举报情况属实,存在服务不佳、质量不高、进度不快等情况或者行风效能被明察暗访查实处理的,在总分中给予扣分。对反映举报失实的,在一定范围予以澄清。

四、结果运用

1. “三服务综合评价分类排名前25%的中层岗位干部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分类排名居末2位的,给予提醒谈话,限期整改;综合排名居末位的,给予组织处理。

2. “三服务综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 督促参评对象所在单位对企业、群众代表列举的不满意实例进行整改。

 

附件:1. 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综合评价名单

            2. 履职承诺表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202099


附件:附件1 中层岗位干部“三服务”综合评价名单.pdf

     附件2 履职承诺表.pdf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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