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研判助力靶向整治串标现象

2020-09-21 15: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诸暨市店口镇南联村党员傅某钟因犯串通投标罪,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因在村级资产交易中串标而被判处刑罚,这在诸暨尚属近年首例,一时引起广泛关注。说起此案的查处,还得从去年诸暨市纪委市监委开展的一次半年度信访情况综合分析研判说起。

“反映村级资产交易中围标串标问题的14件次,占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类问题的10.3%,且同比增幅达80%……”经对2019年上半年信访情况全面梳理、与往年主要指标及趋势类比,诸暨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出具半年度情况综合分析报告,上述数据引起该委相关负责人注意。

占比不小,且增长迅速,原因何在?为维护村集体利益、解决群众关注问题,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把握职能定位,着眼加强基层治理,全面起底近三年近600件次涉农村公共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信访举报,综合研判共性特征和普发规律,并组建专题调研组,由业务科室信访室牵头,相关纪检监察室参与,对近三年农村基层信访举报进行专题分析,对村级资产交易现状和信访调处、案件查办存在困难开展靶向调研。

因执法主体不明,行政机关难以对当前村级资产交易领域招投标串标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受限于乡镇纪委监察办的专业能力,这类问题线索发现容易,谈话突破和证据固定却相对困难;业务主管部门存在一定畏难情绪……随着专题调研的深入,村级资产领域招投标串标行为多发、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现状和背后症结逐渐清晰。“串标行为直接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且易引发群众对村集体事务公平性的质疑,如有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则在群众中影响更坏。”诸暨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赵亦良表示。

如何疏浚淤堵、精准施治?诸暨市纪委市监委聚焦责任主体,实施靶向监督。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等单位立足职能,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诸暨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强化农村公共资产资源招投标领域串标治理,并根据管辖将相关信息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步与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加强沟通对接,开展专项业务研讨,推动相关行为的依纪依法查处。

在此基础上,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指定一个纪检监察室为专项工作指导室,下沉定向办案,梳理流程环节,总结实操经验,聚焦线索发现、对象选择、初核准备、谈话对策等7个环节,编制指导性专项工作模板——《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办案操作指南(村级资产串标篇)》,为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开展同类案件查办提供实务指导和业务遵循。

《操作指南》出台仅一个多月,乡镇纪委监察办就按图索骥排查出此类问题线索19条,其中已立案5起,傅某钟案的宣判则起到了更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得益于查管结合、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施治,诸暨市村级资产交易领域围标串标问题正在被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