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3/2020-1427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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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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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绍兴大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绍兴大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9079096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