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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3号)

2021-01-22 14: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疫情防控办

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来诸返诸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和3次核酸检测,即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期满后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三次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到诸后第1天、第8天和第15天。

二、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爆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诸返诸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和三次核酸检测。即实施14天的居家硬管控后,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到诸后第1天、第15天和第22天。

三、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诸返诸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和3次核酸检测。即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时间分别是到诸第1天、第8天和第15天。

四、对省外低风险地区和市外从事高风险职业(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的来诸返诸人员,由村(社区)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其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间是到诸第8天和第15天。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乡人员,应第一时间到市综合服务点(市委党校内)进行核酸检测。所有检测费用自理。

五、入境人员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诸返诸人员的共同生活者要做好健康管理。尽量减少外出,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家中不接待客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期满后,其共同生活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春节期间,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婚丧事宜原则上“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防控方案,向属地镇乡(街道)报批。

七、即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一律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医务室一律不得诊治发热病人。

八、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镇、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暂停运行。

九、离诸返乡人员需做核酸检测的,可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前往居住地镇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采样检测,检测费用自理。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