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3/2021-14444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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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采矿权抵押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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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采矿权人为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为C3306812020047150149680,有效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该采矿权已抵押,于2021年1月21日经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一、抵押备案期自备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二、在采矿权抵押期内,采矿权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三、抵押合同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应持抵押双方签署的抵押备案解除申请书及原备案文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抵押备案解除。
四、采矿权人如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收到处罚的后果自负,由此引起的抵押法律后果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抵押双方应对提供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不承担采矿权抵押备案引起的法律责任。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