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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大对4件“被满意”代表建议一追到底
来源: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1-01-05 10:09浏览次数: [ ]

龙游县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43件,年初县政府全部交付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完毕。经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反馈意见,代表满意的有142件,基本满意的1件,没有不满意件。为进一步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在已有反馈结果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和代表工委牵头,对143件建议办理进行“回头看”,发现代表表态不满意的有4件,涉及2个承办单位,与承办单位上门征询代表意见的统计结果有一定差距。

对此,龙游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出重拳”督办4件“被满意”件,根据建议内容明确落实的督办领导,全程跟踪,并以函告的形式反馈给县政府,要求重新交付原承办单位限时办理,并明确三点要求。

一是“一把手”亲自答复。要求2个承办单位在一个月时间内,重新研究办理方案,落实办理责任人员,由承办单位“一把手”上门答复代表。

二是开展专题调查。对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由县人大组织调查,主任会议听取调查报告。若因政策不符或办理条件不具备,承办单位已作解释但代表仍不满意的,由代表工委作暂停解释说明,待时机成熟后办理。

三是启动问责程序。经调查符合政策、具备办理条件、因人为因素未解决落实的,由主任会议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问责程序,直至建议落实,代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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