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原会计寿杭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10-25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诸暨市纪委市监委对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原会计寿杭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寿杭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部分在三个月内归还,部分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情节严重。

寿杭丽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以公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寿杭丽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挪用公款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寿杭丽简历

  寿杭丽,女,汉族,1968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黑龙江省北安市物资局会计,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纳、助理审判员、机关会计、立案庭审判员,诸暨市司法局会计,诸暨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诸暨市应急管理局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