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2/2021-14718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0-20

关于做好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成效明显,创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水平逐步提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扩面提质,决定开展第七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市总工会牵头具体实施。

二、实施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继续实行申报制。申报企业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考评、审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已命名为诸暨市级(含)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见附件2),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2.创建活动各种台账齐全,开展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成效明显。

3.根据“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标准”,申报企业应评定为AAA级(含)以上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企业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进行自评,并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一并上报所在镇乡(街道)或产业(系统)工会。

2.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初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总工会。

3.市直属企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直接上报市总工会。

五、申报要求

1.各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既要鼓励创建企业积极申报,又要严格把关,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工作。

2.各申报企业要十分重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申报结果的认定工作,对没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的申报一律视作无效申报。

3.各申报企业要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按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考评内容”的六大类进行分类。

六、申报时间

各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申报企业汇总及推荐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翁文捷,联系电话:87012674

邮箱:1205549735@qq.com

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317室

附件1: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doc


诸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