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2/2021-14718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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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关于做好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成效明显,创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水平逐步提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扩面提质,决定开展第七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市总工会牵头具体实施。
二、实施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申报考评表彰活动继续实行申报制。申报企业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考评、审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已命名为诸暨市级(含)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见附件2),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2.创建活动各种台账齐全,开展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成效明显。
3.根据“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标准”,申报企业应评定为AAA级(含)以上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企业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进行自评,并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自评结果进行认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一并上报所在镇乡(街道)或产业(系统)工会。
2.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初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总工会。
3.市直属企业将自评结果、申报材料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直接上报市总工会。
五、申报要求
1.各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既要鼓励创建企业积极申报,又要严格把关,对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条件,认真做好初评工作。
2.各申报企业要十分重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申报结果的认定工作,对没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认定意见的申报一律视作无效申报。
3.各申报企业要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创建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按照《诸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考评内容”的六大类进行分类。
六、申报时间
各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申报企业汇总及推荐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翁文捷,联系电话:87012674
邮箱:1205549735@qq.com
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317室
诸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