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助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特制定了诸暨市提升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政策。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四)《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该文件于2021年9月开始由市质安管站负责起草,并进行考察研究,之后经局法制科审查,结合相关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的《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地围挡结构应根据周围环境进行设计,并满足地基承载力、基础、结构抗风等验算要求。
(二)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具体范围按文明城市创建办要求)房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5米,城区其他区域房建项目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3米(城东、城南至三环线沿线两侧,城西城北至二环线沿线两侧),其他乡镇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三)市政工程工地可采用高度不低于2米的定型式移动围挡或者砖砌矮围挡打围;距离交通路口3米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的,围挡1米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
(四)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围挡应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仿真绿植,市政工程工地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设置仿真绿植围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定型化围挡。
(五)围挡广告设置符合我市各类创建要求以及城市文化、企业文化、质量安全文化的标语和企业标识,标语标识的色彩及尺寸统一(标语字体应采用黑体字),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上述政策施行时间为2021年11月。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该文件由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解读人:朱建阳(党委书记、局长)、黄植,联系电话:87718267。
(政策原文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