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局 > 水利资讯 > 他山之石
让“浙”里河湖润泽共富之路
发布日期:2021-12-27 17:00 浏览次数:

向体制机制要效率,以扁平一体、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全力把我省河湖长制和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12月20日,省美丽河湖专班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在省水利厅召开,这是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迎来重大调整的首次全面集结。省河长制办公室由原来与省“五水共治”办公室合署,调整为建立省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省河长制办公室,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自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率先提出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举全省之力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全省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有了质的提升,老百姓对治水的满意度不断增强,从2013年的57.65%提高到2020年的89.84%,实现7连升,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进入新发展阶段、肩负新探索使命,我省将继续以改革创新、走在前列之姿不断开创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全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以河湖的大治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放大走在前列优势——建设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

回望浙江河湖长制之路,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工作走在前列是显著的标签之一。

碧水悠悠,泽润山乡。苕溪两岸,风景如画。这里是长兴,是全国河长制的起源地,也是全国首个法定“河长日”诞生地。2003年10月,长兴县委办下发通知,水利、环卫处负责人被任命为城区河道“河长”,河湖管理有了明确的“负责人”,这也是最早的河长制。

启蒙的种子一旦落下,便在这片沃土遍地生花。

2008年起,湖州、衢州、嘉兴、温州多地陆续试点推行河长制。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起省、市、县、镇(乡)四级河长体系,为全国河长制探路。

2016年、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由地方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湖长,河湖长制上升为国家行动,进入了全面推行的新阶段。

“河湖长制的实施推广,使浙江的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转变。”浙江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一些河湖污染问题突出、生态受损、功能衰减退化等问题,浙江一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另一方面建立政策法规和规划标准,使河湖不仅有人来管,且有法可依。

2017年3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这也是国内首个省级层面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立法。2018年7月,浙江省印发《<关于深化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体系,实现河湖长制无缝对接。2021年10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浙江省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等内容,使河湖长履职走向规范化。

全过程的体制机制创新不断给河长制注入了活力,使得河长制在浙江这块创新的沃土上不断茁壮成长,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强大的河湖支撑。

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久久为功的落实推进下,全省5万余名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行巡、护、管、治等职能,助力浙江河湖“清四乱”走前列,河湖空间管控新突破,河湖长制提档见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河长湖长巡河累计427.9万人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48.8万个,累计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57公里,清理建筑生活垃圾1.7万吨,拆除违法建筑8万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7个,进一步筑牢河湖健康防线。

如今,全省各地已累计建成443条省级美丽河湖,4000余公里滨水绿道串联起2600余处公园文化节点,815万人口乐享美丽河湖建设成果。遍布全省各地大大小小的江河湖泊,唤回了清波碧水,寻回了水清岸绿,水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得到极大提升,水资源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得到极大强化,水利推动绿色产业崛起和乡村振兴的能级不断跃迁。

“我们将发挥新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做好跨部门协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河湖长制为主要抓手,全域建设美丽河湖,打造‘江南水乡幸福新高地’,描绘‘浙水安澜’靓丽底色,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现更大担当、展示独特风采。”谈及此次河湖长制工作机构重大调整,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说。

着力多跨层级协同——数字赋能重塑“一张网”

水体流动不居,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形成更大合力。我省通过统筹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多部门,推进全流域、跨省市的联防联控,使水环境保护的合力进一步加强。

在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当下,嘉兴桐乡市、湖州南浔区和江苏吴江区三地共同创立了联合河(湖)长制,全面建立跨界河湖档案,发挥出“1+1+1>3”的治水功效;在第49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办(河长办)联合召开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今年4月,省河长办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通知》,“跨部门、跨行业”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道路越走越扎实……

这种多跨协同的做法将在我省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大框架下,我省将进一步打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目标体系、任务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造扁平一体、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横向上,省级部门高效协同。省水利厅作为美丽河湖工作专班和联席会议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建立例会、通报、督办等制度,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的作用,汇聚起各方力量。各成员单位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处室,切实制定和落实好本部门的目标任务。

纵向上,省市县三级联动。此次省级组织架构理顺后,省水利厅将指导市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自河湖长制和美丽河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在市县都能够接得住、落得了、完得成。

面对数字技术加速重构生产生活方式的当下,我省正在大力实施数字化改革,这为我省河湖长制的纵深开展提供了有力抓手。

“数字赋能河湖长制不仅仅是简单的手段上的更新,更是一种理念与制度的变革与重塑,实现河湖长制管理业务‘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联动,并与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执法等部门多跨协同,共同打造数字化改革标志性应用。”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早在2017年7月,浙江省河长制管理系统上线,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覆盖。平台至今已接入河湖等基础数据13万多条、巡河等业务动态数据247万多条。围绕“河湖一张图、信息一平台、服务一体系”要求,着力实现河湖长履职全程监管,河湖状况实时监控,考核排名动态展现。

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我省正在进行迭代升级构建“浙水美丽”重点应用,以河湖长制为总抓手,重塑河湖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业务架构。通过建设“1+4+N”系列多跨场景应用(一个河长在线平台,河长履职、绩效评价、协同治水、大众护水4个场景应用,以及N个子场景应用),织成“党政负责、全民监督”的治水防护网,以数字变革打造河湖长制3.0版,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数字化转型到数字化改革,数字的力量助推全省各级河湖长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使全省河湖从“清水河”向美丽河湖、幸福河湖跃升。松阴溪、始丰溪被水利部授予“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称号,浦阳江、石梁溪入选全国首届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德清蠡山漾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

瞄准重点薄弱环节——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

初冬时节,开化钱江源。站在马金溪畔,放眼望去,群山如黛,绿树成阴;溯溪而上,15个3A景区村、40多个滨水公园沿岸分布,民宿、农家乐、休闲采摘等乡村业态应运而生,百里金溪画廊成为老百姓迈向共同富裕的“聚宝盆”。

我省下一步工作重点将聚焦村里的小溪小河、农村池塘等“神经末梢”,通过深化河湖长制、开展农村水系连通等措施,带来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变,进一步带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类似开化马金溪的蝶变奇迹将在浙江大地不断涌现。

为此,我省将全面推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出亮点、出成果。统筹生态保护、亲水便民、“拥河”发展等多元需求,探索“幸福河湖”实现新路径,高水平迭代升级美丽河湖,推动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人水和谐共生,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在完成首批11个试点县建设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推进第二批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建设水美乡村100个、美丽河湖100条、整治中小河流500公里,不断构建全域高品质幸福河湖网。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一大批民宿经济、乡村旅游、科技创新等新业态‘拥河’生长,河湖资源切实转化为城乡发展、惠民富民的经济优势,成为迈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省水利厅河湖处相关负责人说。

在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实践中,美丽河湖带动乡村发展的例子俯拾皆是。在富阳壶源溪,河湖长制的管护下,龙鳞坝成为“网红打卡点”,夏日高峰期每日迎来游客3万余人,带来旅游收入2000多万元;在瓯海,温瑞塘河通过水岸同治,使“八十里荷塘盛景”重现,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在天台,通过党员干部担任“十米河长”等治水举措,始丰溪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沿溪农家乐、民宿随之发展,节假日常常人满为患。

共同富裕担使命,普惠民生正当时。新架构、新机制下的浙江河湖长制,必将进一步发挥机制体制之伟力,不断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大有作为!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