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6/2021-14884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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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枫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提案办理】枫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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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吴益楚等代表:
你所提的“消防队员人身安全及车辆管理加强安全保障”的建议已收悉,该意见由枫桥镇政府环境指导分中心承办,现答复如下:
老街区域垃圾目是是在固定垃圾桶内投放、按时进行垃圾,清运频次保证在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另外根据垃圾投放情况随时收集。老街垃圾定时投放方案目前已在摸排阶段,考虑和集镇主要街道统一投放方案一起实施。
衷心感谢你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镇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枫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