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6/2021-14884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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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枫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提案办理】枫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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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陈国凤等代表:
你所提的“建议大干溪村(旺妙)实施农村污水工程改造”的建议已收悉,该意见由枫桥镇政府农业农村办承办,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职责已转住建局,今后拟改截污纳管,待市明确工作方案后再统一规划。
衷心感谢你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镇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枫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