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76/2021-14884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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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枫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提案办理】枫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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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葛少华等代表:
你所提的“建议排查古镇老宅安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该意见由枫桥镇政府经济发展办承办,现答复如下:
前期已邀请第三方对青年街、和平路、新街等古镇区域的公房进行了实地踏勘评估,对摸排出的15处需要修缮的房屋进行断电断水,并更换门锁,防止人员误入。下阶段将结合古镇开发,对相应房屋进行改造修缮。
衷心感谢你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镇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枫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