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8/2021-1488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陈宅镇 成文日期: 2021-07-27

【人大建议办理】关于陈宅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12-31 10: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陈宅镇

陈祝良等代表:

关于你们在镇人代会上提的《关于老旧房改造问题》的建议回复如下:

农村老旧房改造方式可分为原拆原建和拆翻改建。按照诸政办发[2015]139号文件规定利用原有宅基地原拆原建,若与周边建筑相连则需取得相连住户书面同意意见后由建房户向所在村提交建房申请报告,经过村两委讨论同意后上报城建办;利用原有宅基地拆翻改建,若不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1.同朝向左右间距小于3米的;2.前后排间距小于四角平高度的(二层四角平超过6.8米,三层四角平超过10米,坡屋顶高度超过2.5米)]或不符合日照、消防强制性标准的,则须取得间距不足相邻住户书面同意意见后由建房户向所在村提交建房申请报告,经过村两委、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上报城建办。

鉴于农村私人建房存在邻里矛盾突出而无法签订相连住户书面同意意见的,而建房户确实为住房困难户且原房屋确为危房的,则由建房户向所在村提交建房申请报告和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拆建房屋时不影响共墙处墙体安全和不漏水,经村两委讨论同意并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上报城建办审批原拆原建。

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城建办联系,联系人:陈罡风,联系电话:0575-89099843。

 

承办负责人:周广威

 

陈宅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