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诸暨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 作。
2.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及政府交办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 问工作。
3.协调市政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司法局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诸暨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94.45万元,占87.6%;政府性基金收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281.19万元,占12.4%。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诸暨市司法局 2021年收支总预算 2275.6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 227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4.45万元,占87.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万元,占0%;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281.19万元,占12.4%。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支出预算为 2275.64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1876.9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5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357.0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39.25 万元,项目支出 779.34 万元。
(四)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994.45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94.4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1595.7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7.4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9.59万元。
(五)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994.45 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减少 625.61 万元,主要是部分拨款通过其他资金下拨,且省级政法奖励性补助经费减少,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经费预算减少。
4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595.77 万元,占 8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1.6 万元,占 6.6 ;卫生健康支出(类)77.49 万元,占 3.9 ;住房保障支出(类)189.59 万元,占 9.5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安排
1068.46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安排 41.64 万元,其中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社区矫正中心物业管理保安、保洁服务,食堂后勤劳务,水电费等。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安排106.2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支出。
(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安排 59.81
万元,主要用于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法治宣传、1963 法润诸暨直播等项目支出。
(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安排 72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律师行业管理、 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项目支出。
(6)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安排 45.6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安排 154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社区矫正购买服务、 社区矫正开展工作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安排 11.4
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支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项目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安排36.66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省补装备经费等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安排 18.37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 75.49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 37.74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 72.6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机关行政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 4.89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 186.98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补贴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 2.61 万元,主要用于诸暨市司法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96.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357.0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39.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劳
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诸暨市司法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21 年预算安排 0 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同。未安排的主要原因是 2021 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 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 224.7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类业务活动交流考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类检查指导工作和业务交流考察活动大 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 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6.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 31.8 。其中,公务8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4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局的警车已十年以上,车况较差,预计维修费用会 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 年司法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39.25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96.87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86.27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21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和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 年司法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 100 绩效目标管理,共涉及 10 个项目,当年资金安排 766.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6.04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 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 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 科目的其他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 他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2348”法律服 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1.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 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 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等支出。
14.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矫正装备购置及维护方面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方面的支 出。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 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 的离退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司法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