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3/2021-14468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001008006002083 成文日期: 2021-03-19

关于公布镇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09: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牌头镇


各办公室(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诸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镇政府编制了《2021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1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牌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  11 

 

 

 

 

 

 


 

 

附件2:

2021年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牌头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牌头镇人民政府

2021.01至2021.07

2021年1月初形成草案;

2021年1月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1年2月专家论证和立项;

2021年3月第三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2021年6月招投标;

2021年7月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