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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三注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23 14:2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办)

2021年1月,国家民委正式发文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山小学榜上有名。近年来,诸暨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全力打造民族团结“石榴籽工程”,先后培育2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1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育单位”,通过“三注重”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篇章。

1.注重点面创建,找准“切入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在创建内容上,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在创建范围上,坚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六进”要求,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创建方式上,发挥“传帮带”作用,首家创建单位洁丽雅集团成为后续创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基地,社区单位创建离不开学校各族孩子的志愿服务,又为后续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资金,逐渐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注重内外并进,形成“两条线”。统筹统战、教育、民宗、民政、企业、社会团体等工作力量,对内抓牢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工程,对外开展民族地区结对帮扶工作,两线并行,携手共进。一是释放政策动力,激发内生潜力,培育一批有代表性、有创造力、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典型。推动浙江省第一个由民办教育创办援藏班,开启浙江对口援藏工作和海亮教育公益助学的新篇章;探索“枫桥经验”在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模式,打造诸暨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心;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动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等打造共建基础。二是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民族工作渠道,推动创建单位做好民族地区结对帮扶。协助浙江洁丽雅集团纺织有限公司“产业援疆”,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阿拉尔市,成立“第一师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并推荐其荣获“浙江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配合省级重点培育单位诸暨市慈善事业指导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东西部扶贫工作统一决策部署,重点做好社会帮扶资金的接收和对接工作。

3.注重系统布局,织密“一张网”。重点打造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中心为核心,民族工作重点镇街为站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为基地,23个镇街为网格,少数民族联谊会和“同心圆”志愿队为丝线的一张民族工作服务网。形成“四度共振”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模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创建单位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融合的理念形成一度共振;各级人民政府和民宗部门的民族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与创建单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活动形成二度共振;创建单位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合作、相互竞争,形成三度共振;创建单位与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的各族群众形成四度共振


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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