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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落实2021年度第一期人才工作相关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23 21:0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人才科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快人才集聚的实施细则》(诸人才办〔2016〕6号)、《诸暨市人才强市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诸人才办〔2018〕18号)、《<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诸市人才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落实以下14类奖励(补助)项目,奖补金额共计5599.0992万元。其中,拟落实: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资金计655万元;2)暨阳“533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资金计20万元;(3)暨阳“533英才计划”专项人才奖励计50万元;(4)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销售奖励计9.88万元;(5)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计20.2312万元;(6)2020年度第二期大学生安家补贴计2488.088万元;(7)2020年度第二期大学生购房补贴计1966万元;(8)2020年度教育类社会事业人才生活津贴或一次性补贴计139.8万元;(9)2020年度教育类社会事业人才奖励资助计61万元;(10)2020年度教育类社会事业人才购房补贴计55万元;11)2020年度卫生类社会事业人才一次性补贴计95万元;12)2020年度卫生类社会事业人才奖励资助计5万元;(13)2020年11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人才政府特殊津贴计17.5万元;(14)2020年12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优秀人才政府特殊津贴计16.6万元。

 

现将相关项目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7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漪,电话:0575-87761965

 

 址:诸暨市东一路19号市政府2号楼208室

 

 

   

                 中共诸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pdf

信息来源: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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