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3/2021-14500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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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诸暨市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4条中智能工厂车间、第27条中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及第18、19条)第一批奖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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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诸暨市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第4条中智能工厂车间、第27条中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及第18、19条)
第一批奖励公示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20〕23号)第4条、第18条、第19条、第27条,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当年被认定为绍兴市级智能工厂或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当年列入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省重大工业项目计划或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的企业,当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当年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的,当年列入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工程服务公司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现对拟享受第一批奖励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项目),共计奖励资金795万元情况予以公示。按照诸财〔2020〕30号文件精神,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7012792。
关于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一批公示资料.docx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