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3/2021-14500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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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诸暨市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第30条第一批奖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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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诸暨市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第30条第一批奖励公示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20〕23号)第30条,当年企业绿色制造集成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资金的;当年获得绍兴市绿色制造类(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命名的;当年获得国家、浙江省绿色制造类(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制造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命名的;当年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年综合用能 1000 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现对拟享受第一批奖励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项目),共计奖励资金615万元情况予以公示。按照诸财〔2020〕30号文件精神,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8799639。
2020年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汇总表.docx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