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09: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金融办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诸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和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加强地方金融管理能力建设。

2.建立健全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诸暨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诸暨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诸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3.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4.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5.拟订推动建立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

6.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涉众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7.配合实施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民间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

8.落实对省、绍兴市政府授权的权益类、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和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同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规范整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9.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单位

诸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纳入预算范围共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资本市场科、金融发展科。
    (三)编制人数

2021年度纳入诸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预算的单位编制人数为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截至2020年底,实有在编人员13名。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实际,按照科学、精细、规范、透明原则,根据财力可能,在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基础上,严控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2021诸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支出预算具体说明如下:

(一)收入安排情况

2021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926.5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7433.13万元减少71.75%。主要因素:2021年市级财政用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资金大幅下降。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2926.5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70.52万元和项目支出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2万元,占12.67%;项目支出2556万元,占87.33%。

(二)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拟安排支出预算 2926.52 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7433.13万元,减少71.75%。其中基本支出370.52元,占总支出12.67%;项目支出2556万元,其中:专项项目支出2556万元,占总支出87.33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精神和要求,2021“三公”经费安排支出预算2.5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接待安排支出2.5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安排370.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89.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13,按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及国家、省市出的津贴、补贴标准等进行编制。

①基本工资51.07万元。其中行政基本工资34.52万元分为:行政职务工资10.94万元(按9120/月*12个月),级别工资23.46万元(按19547/月*12个月),临时性补贴0.12万元(按99/月*12个月)。事业基本工资16.55万元,分为:事业岗位工资10.992万元(按9160元/月*12个月),薪级工资5.381万元(按4484/月*12个月);临时性补贴0.18万元(按146/月*12个月)。

②津贴补贴88.04万元。行政津贴补贴53.47万元,其中:生活性补贴29.79万元(按24823元/月*12个月),工作性津贴20.03万元(按16691元/月*12个月),通讯补贴1.73万元(按1440元/月*12个月),市定补贴1.92万元(按1600元/月*12个月)。事业津贴补贴34.57万元,其中:津补贴定额32.83万元(按5人*5472.08元/月*12个月),通讯补贴0.54万元(按450元/月*12个月),市定补贴1.2万元(按1000/月*12个月)

    ③奖金72.6万元。按在职职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编制。其中行政在职奖金57.6万元(按考核奖36000元/人/年、13个月奖励12000元/人/年),事业在职奖金15万元(按绩效考核奖30000元/人/年)。

社会保险缴费53.66万元。其中行政在职社会保障缴费34.39万元:行政养老保险金13.91万元;年金6.95万元;医疗保险金13.53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7.95万元(按6627.18元/月*12个月),公务员医疗补助4.35万元(按3620.45元/月*12个月)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3万元(工伤保险金1144.82元/月*12个月、残保金按规定标准)。中事业在职社会保障缴费19.27万元:事业养老保险金7.77万元;年金3.89万元;医疗保险金7.61万元,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4.18万元(按3481.80元/月*12个月)公务员医疗补助2.43万元(按2024.3元/月*12个月)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万元(工伤保险金80.97元/月*12个月、失业保险金202.43元/月*12个月残保金按规定标准)。

⑤年休假补贴24.2万元。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7.9万元,事业在职人员6.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61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51.31万元。其中行政住房公积金支出34.19万元(按工资总额的12%编制28490/月*12个月计算编制),事业住房公积金支出17.12万元(按工资总额的12%编制14270/月*12个月计算编制

体检医疗费1.3万元。行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8万元(按1000元/人/年标准安排,实际体检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诸委办传{2015}60号规定执行),事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5万元(按1000元/人/年标准安排,实际体检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诸委办传{2015}60号规定执行)。

    3)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8.34万元 

    ①一般公用经费18.82

    一般公用经费18.82万元(按每人每年14475元//年计算编制)。分为:办公室1.3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44元。行政在职人员其他交通费用7.44万元,(按其他交通费用5390元/月*12个月+公车租赁费5390元/月*12个月*15%)。

工会经费2.08万元。按工会经费1600元/人*13人。

2.项目支出预算

为确保2021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按照项目预算编制原则,安排项目支出2556万元,均为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1)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工程经费75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浙江省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证监局《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诸暨市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市委办〔2020〕48号)要求,着力实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工程,具体为:

——开展规范提升行动专项经费60万元。目前我市13家境内上市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交易所自律处分多,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意识薄弱,2021年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13家境内上市公司、35家拟上市企业等对象,开展资本市场有关的上市实务、法律、财税等的培训教育,预计经费60万元。

——开展主体优化行动专项经费15万元。我市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资产盈利能力不强,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项目路演活动,支持优质资产采取重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盘活存量资源,预计经费15万元。

2)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奖励政策2413万元

为强化政策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保障水平,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鼓励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予以政策奖励。

主要用于:

——资本市场奖励1413万元。其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第(二十三)款至第(二十八)款,预计奖励金额740万元;根据市府办《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诸政办发〔2020〕37 号),预计奖励金额673万元。

——根据我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明确的任务,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年度考核激励,用于考核奖励金额预计为1000万元。

3)金融管理服务费用45万元

为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职能,根据金融办工作职责,依靠政府财政资金保障,通过业务指导监督,学习、培训、外出考察调研,金融业运行监测与研判,防风险宣传,达到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保障能力,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目标。

主要用于

——各类调研及组织参加内外部培训;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法律预问服务;同花顺、企查查等软件的购买使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营维护;金融“三服务”活动包括的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宣传品印制;其他临时性金融工作经费等。

附件:金融办2021:部门预算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