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65/2021-14456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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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001008006002065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关于重新明确暨阳街道防汛责任堤坝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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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暨阳街道
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居)、社区,各所属水利会,全体驻村(居)干部:
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街道防汛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重新明确各驻村(居)、社区干部为所在村(居)、社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书记为各村(居)防汛责任堤坝具体责任人,涉及17个经济合作社的责任人保持不变(见附件)。希望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街道的各项防汛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附件:暨阳街道防汛责任堤坝责任人一览表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5日
【全文下载】:暨街处〔2021〕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