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45/2021-1444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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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相关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省局、绍兴市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局统一梳理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现就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实施年度抽查计划任务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省、绍兴市计划任务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市场主体现状,局统筹编制了《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附件2)》,各相关科室(单位)通过“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事项的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确保全年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跨部门监管率达20%。
二、统一应用执法平台开展抽查工作
执行单位要全流程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网址:http://59.202.42.163/)中双随机抽查模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加强与上级业务处室的联系对接,做好对基层所的工作指导,对照新版清单和分类监管标签,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个添加等方式,对抽查系统中本单位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市场主体设置不同的抽查比率,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 60%以上。强化使用检查对象排除规则,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三、切实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检查任务下达以后,执行单位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原则,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合并实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现场检查要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100%。信用监管科要牵头做好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的跟踪研判工作,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向上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做好省、绍兴市局的督查迎检工作,确保于 11 月 30 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 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 100%。同时,要结合实际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新路径,及时总结,加强沟通,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信用监管科联系,联系人:周海玲 ,电话:87115140 。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pdf
2.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pdf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