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08: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龚晓玲同志任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市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陈宇洁同志任市婚姻登记处主任;

陈航飞同志任市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副科长(挂职);

免去王燕芳同志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职务;

免去孙焕君同志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诸暨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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