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3/2021-14497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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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8 |
关于我市钢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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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市钢铁企业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12月完成应置换出去3号炉和2号炉的拆除工作。两台电弧炉经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确认已拆除到位。
现将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落后设备淘汰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经信局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日。联系电话:87012456。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