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5/2021-14468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5-06

关于开展2020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09: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诸科〔2018〕23号)、《关于诸暨市科技创新券申领使用的补充通知》(诸科〔2020〕19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20年度使用的科技创新券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技术服务券

  1、兑现对象

  (1)2020年“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使用技术服务券抵用额度为50%的载体(兑现合同金额的50%)、企业(兑现合同金额的25%,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4);

  备注:根据2020年年中出台的《共渡难关十项政策》,“加大创新券(技术服务券)支持力度,抵用额度从50%提高到75%,执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2020年度系统中创新券抵用额度为合同金额的50%、75%两种,对于抵用额度按合同金额50%(调整前)使用的创新券在50%兑现给载体的基础上,再按合同金额的25%兑现给企业。

  (2)2020年“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中技术服务券抵用额按75%使用创新券的载体(兑现合同金额的75%)。

  2、兑现范围

  用于企业和创业者委托创新载体开展检验检测、科技查新、使用或租赁科学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合同履行后的维护、安装调试等服务。

  3、兑现资料

  (1)企业申请兑现需提供:

  2020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1份

  (2)载体申请兑现需提供:

  ① 2020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1份;

  ② 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③ 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④ 服务结果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1份;

  ⑤ 企业支付资金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1份;

  ⑥ 企业支付资金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工业设计券

  1、兑现对象

  2020年委托诸暨2025创意产业园的入驻单位(载体)开展产品设计服务,并通过“浙江科技大脑”系统使用工业设计券的本市企业。

  2、兑现范围

  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功能设计、产品外观设计,不包括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广告形象设计等。

  3、兑现资料

  (1)《2020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1份;

  (2)载体承诺书(附件2)1份;

  (3)企业承诺书(附件3)1份;

  (4)设计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5)企业支付资金发票复印件1份;

  (6)企业支付资金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

  (7)设计公司产品设计方案1份;

  (8)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产品设计方案及交付的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照片)等成果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签字、盖章需完整,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兑现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类各级科技经费支持。

  2021年5月31日前,申请兑现单位需在“浙江科技大脑”系统完成“兑付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系统中未按时上传、提交将不予兑付;装订成册的兑现纸质资料报送至诸暨市科学技术局(可邮寄形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兑现联系

  联系科室:创新促进科

  电    话:0575-87025731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路18号科创园主楼523室

 

  附件:1、2020年度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载体承诺书

     3、企业承诺书

     4、技术服务券按50%额度抵用清单

 

     诸暨市科技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4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