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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15:55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计划招聘辅警262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伍士兵、见义勇为人员。

(四)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手机关注“诸暨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内容,于2021年5月12 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诸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暨东路29号)一楼会议室现场测量身高,合格者予以报名,填写《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每人可按顺位报二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2.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出示健康码,现场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学历等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能测试

报名通过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能测试合格证明,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诸暨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占70%,时事政治占30%。

有加考科目的,笔试成绩与加考科目成绩各计50%。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标准详见附件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考人员(报考同岗位的优先)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作出相应处理。

(三)报考的第一岗位未录用,第二岗位有空缺的择优录用;服从岗位调配的,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

(四)录用后,根据工作综合素质和工作需要,适当作岗位调整。

联系方式

朱警官:0575-87193884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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