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80/2021-144699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服务业
发布机构: 五泄镇 成文日期: 2021-03-18

关于印发《2021年五泄镇民宿提升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14: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五泄镇

镇机关、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五泄镇民宿提升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五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2021年五泄镇民宿提升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镇全域旅游发展,有效探索“体育+旅游”发展模式,重点围绕五泄气排球馆运行及住宿配套,进一步提升我镇旅游接待能力,加强民宿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民宿产业发展,致力集中打造一批品质化、品牌化、个性化的精品民宿,特制订民宿提升发展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一)行政村;

(二)在我镇注册成立的民宿公司;

(三)服务于气排球赛事等配套民宿运营、管理的企业或协会。

二、扶持政策

(一)民宿集聚化奖励

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农房、闲置资源发展民宿集聚村。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增民宿床位数100个以上或餐位数150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行政村5万元的奖励;民宿床位数200个以上或餐位数300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行政村10万元的奖励。

(二)民宿品牌化奖励

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由行政村自行创立注册民宿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纳村闲散民宿和新建民宿(基本要求:每家民宿应有5间及以上带独立卫生间的客房,布局合理,以双床房为主,原则上80%的客房面积不少于20㎡),开展品牌化集中运营。公司与现存闲散民宿和新建民宿签订合作、托管协议,配备专职运营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团队,实行统一宣传营销、统一接待登记、统一客源分配、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收费结账的“六统一”管理模式。五泄镇人民政府对公司以奖补形式进行分类奖励。

1.公司吸纳并集中运营可正常营业的闲散民宿10家(含)以上或房间数达到50间(含)以上的,且公司名下所有客房2021年7月-12月平均入住率(以公安数据为准)达40%以上,按1万元/家(一本独立合法产权证的计一家,网约房除外)或0.1万元/间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公司吸纳新建民宿运营的,以民宿营业执照登记为单位奖励,根据其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自身品质等分为两类:(1)A类民宿:民宿主题鲜明、特色主题房为主,主要目标客源为自驾游人群。房间配置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需室内外装修精致、和谐,主题鲜明、个性化突出;民宿内部或周边有2-3项娱乐项目和亲子类活动场地等。年平均房价标准在350元/间/夜及以上(需现场评定)。6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1.5万元/间给予奖励;8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0.8万元/间给予奖励;12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0.3万元/间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B类民宿:以标间为主,主要客源目标为旅行团队。房间配置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需内外装修和谐、统一,有一定辨识度。年平均房价标准在250元/间/夜及以上(需现场评定)。6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1万元/间给予奖励;8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0.5万元/间给予奖励;12月底前完工,可交付使用的,经镇相关职能办验收过的,按0.1万元/间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上分类,以镇邀请相关单位现场评定结果为参考来评定。同一民宿不能因经营者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重复申报奖励补助。

(三)民宿品质化奖励

鼓励民宿品质化发展,经浙江省、绍兴市等民宿评定委员会认定为省白金级、金宿级、银宿级以及绍兴市精品民宿的,除上级奖励资金外,分别再给予民宿公司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获评三年后通过复核并保持原有等级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复评升级的同时奖励差额部分。

三、奖励兑现

(一)因不同事由符合不同奖励标准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奖励。但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事由享受本政策后,不影响同时享受上级各类补助政策。

(二)对所有奖励实施“一票否决制”原则,当年度因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发生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发生旅游投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取消奖励资格。对入住率造假的,取消奖励资格。

(三)民宿意向经营者需将房产现况(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面积大小,经营模式等)以文字形式送至镇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备,领导小组根据书面说明结合实地勘查做出综合评估、审核确认。凡确认纳入公司统一经营的民宿主体必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房间装修风格、民宿运营均服从公司管理。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奖励对象完成对应奖励事项的,提出书面验收和奖励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申报证明材料(农户与公司合作协议、装修协议、装修前后对比照片等)。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办公室及第三方进行联合评估认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递交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集中连片发展,对村集体经济提升有较大贡献,奖励金额超过30万的,由镇党政班子会议一事一议讨论具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五泄镇人民政府。未尽事宜由五泄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五泄镇民宿提升发展扶持奖励项目验收申请表(见全文下载)

 

 

               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全文下载】五政〔2021〕7号2021年五泄镇民宿提升发展扶持奖励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