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3/2021-14496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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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5 |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0年诸暨市食盐储备进行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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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诸政办发〔2019〕45号)和《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计划的通知》(诸经信〔2020〕49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盐业集团绍兴市盐业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以下简称“市盐业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顺利完成年度食盐储备。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核实,市盐业公司2020年度食盐储备费用为546352.44元,审计结果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食盐储备补贴情况对社会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456。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