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
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六年七月
《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
责 任 表
编 制 单 位: | 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 ||
项目负责人: | 王飞儿 | 阮震宇 | |
参 加 人 员: | 姚 灿 | 袁明辉 | 戴昕 |
赵糼君 | 王晓松 | 常舰 | |
叶真男 | |||
审 核: | 黄拥冈 | ||
审 定: | 楼征三 |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1.1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全面建设“两美”浙江的关键期。新时期各项改革日益深入时,经济社会将面临重大转型,环境保护也将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将是“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提出了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侧重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和制度建设;通过实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计划,实现三大生态系统全要素指标管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治水、治气、治土“三大行动”和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经济新常态下,环境保护需要新思维,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注重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适应社会新期待,最终将诸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新家园。
本规划将按照国家、省、绍兴市关于“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诸暨市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建设生态诸暨,阐明“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目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以及规划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诸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1.2 规划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质量改善核心。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以环境质量不降级、环境功能不退化为底线,健全环保工作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使工作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上。
坚持环境问题导向。以环境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有效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全民共治共享。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6)《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10)《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4年;
(11)《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2014年;
(12)《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2015年;
(1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
(1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
(15)《绍兴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
(16)《诸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17)《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年;
(18)《诸暨市域总体规划(2014-2030年)》,2015年;
(19)《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年;
(20)诸暨市各相关部门专项规划。
1.4 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适度考虑2025年远景规划目标。
1.5 规划范围
诸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2311.41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23个镇、1个乡,总人口108.04万人。
第二章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2.1 “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以来,诸暨市强化“一切为了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理念,以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诸暨为主题,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提升经济竞争力、城乡统筹力、文化软实力、环境承载力、社会和谐力,全力打造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期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展总体良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乡建设提速迈进,文化强市成效显著,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正朝着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走在长三角地区强县市发展前列并加速前行。
2.1.1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1)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诸暨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大力实施生态产业建设、节能减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能力提升等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称号。同时不断深化各项生态创建工作,全市27个乡镇(街道)完成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其中22个乡镇(街道)完成国家生态乡镇(街道)创建。此外,积极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等创建活动。2015年通过国家生态市创建技术评估。
(2)生态文明优先启动
诸暨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积极打造现代文明、田园风光、乡村风情有机融合的“美丽诸暨”;拥有社会服务管理信息中心和智慧管理、安防、应急、服务四体系建设的“智慧诸暨”;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平安诸暨”;绿色宜居、生态美丽的“森林诸暨”。同时不断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在以牌头镇为依托的省级环保产业园区基础上,积极推进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
(3)环保宣传积极推进
诸暨市紧紧围绕新闻宣传、公益宣传、社会宣传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通过畅通96345投诉热线,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环保服务月”活动,结合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等分组走访全市的涉污企业、规模企业和生态创建镇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展开,通过“爱水惜水护水”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形式。
2.1.2专项整治持续展开,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1)节能减排工作进展良好
“十二五”期间,诸暨市以结构减排为根本,以工程减排为保障,以管理减排为支撑,以重点污染源减排为重点,大力实施重点减排项目。一方面积极探索减排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分年度实施减排计划,并与镇街、部门签订生态环保责任书,实行减排任务约束性考核;另一方面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贯彻执行“关停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方针,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小冶炼等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深入开展电镀、印染等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采取关停、整治提升等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积极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合治”工程的实施,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家,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处置工程;积极推进热电行业脱硫改造建设,综合脱硫率达到85%以上,完成水泥企业新型干法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减排目标。
(2)环境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以五水共治为载体,全面开展水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诸暨市按照“811”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制定并实施钱塘江流域—浦阳江水系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先后开展了轧洗砂、印染、造纸、铅蓄电池、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大大改善了浦阳江水质;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水工业企业整治要求》,对雨污分流、明渠明沟、初级雨水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2014年来,全市污水收集处理量翻一翻,18条劣V类河渠全部消灭,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为优。
狠抓五气合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制订并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大力开展控烟气、降废气、减尾气、消浊气、除臭气等各类专项整治,突出开展城西废气整治、黄标车淘汰等十大大气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间累计淘汰黄标车1.2万辆,淘汰燃煤小锅炉1950台,整治城西区域废气企业19家,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73%、75%、44%,2014年区域投诉同比上年下降4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4年PM2.5浓度同比上年下降4.48%,优良率同比上升8.2%。
分类实施,强化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着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处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太阳能+沼气”复合处理可堆肥垃圾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运行体系正逐步建成;重点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以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活动为基点,针对危废重点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专项调查,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周知卡制度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法人承诺书制度,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基本实现规范化;针对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出台了《诸暨市一般工业污泥规范化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和《诸暨市污泥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方案》,实施一般污泥“统一台账、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监控、统一定价”五统一的全过程监管体系,诸暨市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泥处置项目顺利建成投入使用。
2.1.3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日益改善
“十二五”期间,诸暨市紧紧围绕 “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措施,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和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并实施提标改造,编制实施《诸暨市域污水专项规划》,加大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有效提升污水收集率,启动白毛尖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逐步推进企业“煤改气”工程。
农村污染有效控制,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诸暨市开展畜禽养殖场专项治理,关停或整顿一批畜禽养殖场,通过实施沼气发酵利用和生态消纳等途径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提升,建立完善了“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试点,全市村庄整治实现了“轮一遍”的目标,基本完成四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推进农村废气治理,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2014年全市秸秆利用率达利用率达到90%。
2.1.4环保管理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持续加强
(1)环保管理不断创新
“十二五”期间,诸暨市修订完善《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环境监察制度》等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出台《环保局七条禁令》及相关监督检查、问责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建立健全了排污指标回购收储、租赁交易、质押贷款等机制,严格实施环境资源和污染总量管理制度。
(2)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项目审批要求,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积极发挥环评行业管理优势,并实施环评中介机构考核管理,提升环评单位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媒体道歉、“五个一律”等制度,2014年诸暨市累计开展环境执法检查7400余家次,立案205件、处罚190件,分别同比去年增加55%、58%,处罚款818万元,同比去年增加70%,连续突破11起环境恶意偷排超排、逃避监测监管案件,并责成企业面向媒体公开道歉,实现了对环境违法犯罪刑事处罚“零”的突破。
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体系,“十二五”期间诸暨环境执政能力提高迅速,为维护生态平衡、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十二五”目标完成情况
2.2.1“十二五”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各指标目标完成情况见表2-1。由表2-1可知,大部分指标提前完成,氨氮削减率、二氧化硫削减率、氮氧化物削减、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API)、区域环境品噪声值等指标在2015年基本能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仍是工作重点。
表2-1 诸暨市“十二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4年现状值 | “十二五”目标值 | |
1 | 总量控制 | 化学需氧量(COD)削减率(%) | 14.30 | 12.6%(工业加生活削13.1%) |
2 | 氨氮(NH3-N)削减率(%) | 11.14 | 17.9%(工业加生活削18.6%) | |
3 | 二氧化硫(SO2)削减率(%) | 14.11 | 15.8% | |
4 | 氮氧化物(NOx)削减率(%) | 10.94 | 14.5% | |
5 | 水环境质量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6 | 浦阳江水质(%) | 100 | 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高于70% | |
7 | 地表水绍兴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达到60%以上 | |
8 | 水质总体达到Ⅳ类标准以上(%) | 100 | 100 | |
9 | 空气质量 |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 | 73.5(2015年) | 95 |
10 | 噪声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分贝) | 56.1 | 小于55 |
11 | 污水处理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5.5 | 85 |
12 |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 61.3 | 70 | |
13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95 |
14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 | 100 | 100 | |
15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8.1 | 90 | |
16 | 重点企业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2.1 | 90 | |
17 | 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率(%) | 91.16 | 94 | |
18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 危险废物97.6% | 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 |
医疗废物100% | ||||
19 | 农业污染控制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 100 | 97 |
20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80 | |
21 | 生态安全 | 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 | 100 | 100 |
22 |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67.2 | 80 | |
23 | 生态保护 | 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 | 100 | 95 |
24 | 农村生态葬法覆盖率(%) | 100 | 98 | |
25 | 森林覆盖率(%) | 59.3 | 60 | |
26 | 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 | 18.8 | 18 | |
27 | 城市林木覆盖率(%) | 42.5 | 30 | |
28 | 国家级生态镇乡(街道)比例(%) | 81.5 | 50 | |
29 | 省级生态乡镇(街道)比例(%) | 100 | 2012年80%以上 |
注:第9项2015年现状值为空气质量指数(AQI),“十二五”规划目标值为空气污染指数(API),统计方法不同
2.2.2“十二五”主要环境问题
“十二五”期间,诸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诸暨环境保护“十二五”拟定的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基本完成,但是环境质量等关键指标离规划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不到90%,年均细颗粒物50微克/立方米以上,重污染天气时有出现,雾霾天气出现频率还较高;水环境总体质量虽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得到改善,但枯水期部分河渠做到稳定达标还有差距。
(2)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集中供热、供气能力不足;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够,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欠缺。
(3)农村环境有待改善。农村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已有大面积覆盖,但污水稳定达标处理尚有差距;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尚未彻底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4)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乡镇环境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环境监管人员、装备与诸暨工业、人口、地域大市的现状不相适应;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尚显薄弱。
2.3“十三五”环保形势分析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新常态,但同时也将进入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矛盾凸显期”:一方面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人口大量聚集给十分有限的环境容量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另一方面环境质量改善的区域性、过程性和群众对优良环境需求的急切性存在矛盾。此外,环保面临的问题面大量广,环保能力建设急需提升,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2.3.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繁重的刚性任务,诸暨市围绕“发展、稳定、管理”三大核心任务,稳增长、抓改革、促转型、治环境、惠民生,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4年诸暨市GDP达到980.48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5.0:54.4:40.6,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先进水平,经济转型正在全面推进,城乡面貌变化显著。
“十三五”是诸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实施“北承南接、开放创新”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诸暨市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以下特征:
(1)创新驱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五”以来,诸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739.62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980.48亿元,经济平稳快速增长,“6+2”经济发展体系优势明显。“十三五”期间,诸暨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经济活力,以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驱动,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四大”行动计划,加快产业、市场、电商、人才和创新载体“五大集聚”,积极打造现代化产业新体系。
(2)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化加快
“十三五”期间,诸暨继续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水平。通过构建“一主一副多点”的城镇体系结构,实施“区域协作、核心带动、组团共享、特色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同时,全面开展美丽县城、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的三级联创,进一步加快美丽诸暨建设。
(3)开放融合力度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诸暨将深化实施“北承南接、开放创新”,着力寻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合作机遇,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区,主动对接金华-义乌都市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促进外贸、外资、外经、外包、外事“五位”联动。区域开放包容、竞争力不断增强。
(4)改革创新力度继续深化
“十三五”是我国改革创新的关键期。诸暨市将以政府自身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领域。因此政府自身改革、县域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将在“十三五”期间得到深化,也将进一步推动诸暨市社会经济的变革,最终对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
2.3.2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1)污染控制压力仍然长期存在
目前诸暨基本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十三五”期间,诸暨市政府继续深化“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目标,并提出了以“四大行动”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呈现增速换挡,污染物新增量涨幅有望逐步收窄,但压力仍然较大,存量污染的削减难度依旧艰巨,没有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影响将进一步显现,结构性、素质性污染矛盾将有所缓解,但短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仍具有较大难度,一些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在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控制新增量和削减存量污染仍然是“十三五”污染控制的两大重点。
(2)水环境质量将不断得到改善
从第一轮“811行动”至2013年开始的“五水共治”,诸暨的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总体稳定、局部好转态势。“十三五”期间,随着“五水共治”的全面深化,治水力度空间加大,河长制、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此外随着浦阳江流域综合治理,印染、建材和畜禽养殖等水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升,以及污水管网设施的完善,预计未来五年内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将有望实现较大幅度的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将迎来实质性的收获期。但防止污染反弹,实现科学治水的问题仍然亟待解决,水生态恢复和水环境质量真正达到人民群众的期望仍需较长一段时间。
(2)空气环境改善形势仍不容乐观
近年来,我市大气常规污染物基本得到控制,但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以及化石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PM2.5等污染物排放带来的灰霾天气仍旧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面临较大压力。近两年诸暨市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大力开展“五气合治”等各类专项整治,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4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为63.0%,较2013年上升8.2个百分点,2015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73.5%,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随着治气治霾的深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有所改善,重污染天气有望大幅减少。但受区域性、结构性污染和能源结构的限制,以及气象条件和外源输送的影响,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面临的难度依然较大。
(4)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我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部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污染底数还不清晰,技术支撑仍然薄弱,加之土壤污染本身具有累积性、隐蔽性和持久性的特点,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短期内土壤环境质量恶化风险仍然存在。“十三五”时期,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层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预计“十三五”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将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将基本消除。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也是经济转型突破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型发展促使诸暨经济结构和总量都将会得到大幅提升。同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十三五”是诸暨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整体生态环境状况逐步改善的关键阶段,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以环境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以环境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的基本规划思路,全面实施“五水共治”,有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治污降霾为重点,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保障食品安全。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美丽诸暨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3.2 总体目标
把绿色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导向,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美丽诸暨建设。通过大力实施一系列环境美化改善工程,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3.3 目标指标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的设置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综合浙江省、绍兴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和新指标;二是兼顾与现有规划相关指标的有机衔接;三是与诸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相衔接,保持指标的稳定性,并有所优化。
根据上述思路,确定本规划指标体系,具体由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4大类,共18项指标组成。规划期末各指标的目标值见表3-1。
表3-1 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2014年现状值 | 2020年目标值 |
1 | 环境质量 | 河流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 | 93.3 | 100 |
2 |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75 | 100 | |
3 | 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4 |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 63.0 | 85 | |
5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ug/m3) | 64 | 45 | |
6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78.9 | 80 | |
7 | 总量控制 | 化学需氧量五年累计削减比例(%)* | 14.30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8 | 氨氮五年累计削减比例(%)* | 11.14 | ||
9 | 二氧化硫五年累计削减比例(%)* | 14.11 | ||
10 | 氮氧化物五年累计削减比例(%)* | 10.94 | ||
11 | 污染控制 | 城区污水处理率(%) | 85.5 | 95 |
12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61.3 | 100 | |
13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 - | 45 | |
14 | 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 91.16 | 95 | |
15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8.1 | ≥98.5 | |
16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 | 97.5 | 100 | |
17 | 生态保护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率(%) | 23.85 | 23.85 |
18 | 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乡镇)创建比率(%) | 0 | ≥80 |
*注:现状值为四年累计值,目标最终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准。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要任务
4.1推进生态经济建设,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
4.1.1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探索适合全市产业特点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服务业,加强资源集约利用,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循环发展。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袜业、纺织服装、机电装备制造、建材等传统行业的改造提升,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加快推进牌头环保装备基地产业集聚和诸暨现代环保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培育壮大低碳产业集群。深化山下湖珍珠加工园区、店口铜加工园区和大唐袜业产业区的循环经济与生态化改造,推广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技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工业废水、余热综合回收利用率;构建循环型工业产业链,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
(二)推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以资源能源的清洁化、利用高效化、机制市场化为重点,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以新能源建设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生产制造全过程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通过绿色设计、改善工艺流程、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等措施,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与废弃物产生。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效,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加强城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最新技术、具有一定规模的废旧金属等重点静脉产业企业,构建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三)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加强印染、水泥、电镀及重金属防控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措施;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力争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10家。同时制订相关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促进企业持续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4.1.2优化重点行业结构,控制排污新增总量
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仍然是“十三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并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以减少污染物存量。
(一)关停淘汰落后产能
有序推进落后产能行业的关停淘汰与转型提升,重点加大印染、水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的改造提升,并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考核,推进重污染行业转型升级。确保“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严格重点行业准入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符合生态红线控制相关要求进行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其中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印染、建材、电镀等重点行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总量。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全力推进“诸暨智造走在前列、工业强市争先进位”,以时尚、服务、智能、品牌为方向,大力推进“互联网+”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推广工业柔性制造模式,推动重点行业分期分批开展智能制造试点,带动机电装备制造、铜加工、环保装备等传统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制造业。
4.1.3加大行业整治力度,持续削减污染存量
(一)继续加大工业污染减排力度
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与排放强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巩固“十二五”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减排,重点加大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同时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安装高效烟气脱硝设施,现有其他大型燃煤锅炉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
(二)全面推进农业污染减排
继续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同时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三)加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
加大对涉铅、涉汞、涉镉、涉铬、涉砷等五类重金属排放工矿企业的理整顿力度,推动企业转型提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烟尘、污泥等废渣的产生量;规范对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加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2 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4.2.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
严守生态红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强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建设。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禁止开展不符合饮用水水源管理的相关建设开发活动,开展陈蔡水库水质提升方案研究。同时推进青山水库、征天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
(二)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维护
大力开展各级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植被保护和林相改造,着力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加大对乱砍滥伐、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流域水土流失特点,综合运用改坡、护岸、植草、退耕还林和建设水保林等工程和生物措施,大力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三)完善饮用水源监管体系
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与相关制度,在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陈蔡水库、石壁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完善生物预警系统,推进诸暨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积极应用GIS平台等信息技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系统,逐步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源安全状况信息;加大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并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合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
4.2.2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治污控污水平
(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城镇截污纳管覆盖率。“十三五”期间,新建浣东再生水厂,完成海东水处理公司二期工程及店口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程,完成次坞、璜山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至2016年6月底,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同时加快雨污分流建设,根据《诸暨市域污水专项规划》和《诸暨市部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按计划完成200多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城区主、支管网建设计划,并进一步完善排水许可制度。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根据诸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优先选择进污水处理厂,鼓励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执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处偏僻的山区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并逐步开展专业化运行维护工作。力争2020年底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比例达100%。
(二)推进重点污染行业整治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继续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巩固重污染行业(电镀、印染)整治成效。一是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通过阶梯水价、刷卡排污、梯级利用等方式提高重污染行业企业用水效率及中水回用率,二是积极推进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分质处理,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废水纳管排放和环境排放“双达标”;三是鼓励并推进高耗水企业废水实行深度处理与回用,到2020年,力争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5%以上。
强化园区污染治理。重点加强诸暨经济技术开发区、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山下湖珍珠产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园区)的污染治理。推动重污染行业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与废水分质处理,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纳管排放。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整治措施,以发展生态养殖业来推动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按相关规定加强对渔业水产养殖的监管,逐步开展渔业养殖园区和特种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污染治理,推广稻鱼共生、稻鱼轮作等生态养殖模式,减少水产养殖污染。
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施肥,不断提高测土配方推广覆盖率,削减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2020年实现市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在主要河道一级、二级支流建设农田氮、磷等工程措施,减少氮、磷等污染物进入水体;在重点治理区域设置农田径流水入河前置库,采用水生生物优化配置与建群技术、高效固定脱氮除磷技术等,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
4.2.3开展河道治理修复,全面改善河道环境
(一)全面推进河道整治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和“灭V减IV增III”的水质改善与保持的总体要求,以39条整治河(渠)为重点,着力抓好浦阳江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等综合整治,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以疏浚为主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坚持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协同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河道疏浚、沿河拆违等工作。2016年全面开展浦阳江全流域河道清淤工作,2020年前完成全市河道综合整治50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溪沟池塘污染整治,建立全市水库、溪、河、沟、池塘等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溪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二)开展河道湖库生态修复
加大水系改造,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水面,建设人工湿地或生态浮岛,采用生态组合处理技术,降低水体中的氮、磷浓度;根据堤防现状和治污要求,对部分岸线进行改造,配置河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提高水陆交换能力;根据水生态状况,有选择地投放草食性动物群,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开展科学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增强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至2020年,诸暨城市建成区河道绿化普及率不低于80%。
积极推进重点湖库的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实施水源涵养、滨水带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
(三)加强河道生态管理
推进“生态示范河道”创建工作,实现河道保洁工作全覆盖,加强河道监控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的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在各部门、各镇街联动治水、联合执法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护水队”作用,加强对河道水环境整治的社会监督作用,并利用河长公示牌、微信互动等渠道,向公众展示河道水环境整治与水质状况等信息,提高公众的关注度与参与度。加大辖区内乡镇河流交界断面的水质考核力度,确保市级考核断面与出境水质断面水质符合水功能要求。
4.3 全面推进治气治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4.3.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降低排污总量
(一)推进清洁能源使用
深化禁燃区和烟控区工作,实施区域燃煤总量控制,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快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推进一环线、二环线、三环线及开发区范围内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性质的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深入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实施诸暨天然气利用工程以及浙江诸暨八方热电责任公司的热电联电扩建等项目,并逐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减少燃煤烟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加快热电企业、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逐步推广超净排放技术。2016年起,在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含掺烧污泥、生活垃圾的燃煤热电机组)逐步开展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017年底前实现超低排放要求。八方热电公司实施热电联电扩建项目的同时,替换原有燃煤机组和暨阳协联燃煤机组,进一步削减全市现有氮氧化物排放量;新建热电厂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必须安装低氮燃烧器。
(三)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
完成纺织印染、化纤、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企业污染源VOCs调查清单的评估和校核工作,对重点行业源成分开展监测与调查,建立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清单,加快重点行业VOC综合整治,有效削减VOCs排放总量。严格重点行业表面涂装生产工艺的环境准入,对无环评批文、未经“三同时”验收等存在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巩固全市印染、电镀、涂料、包装等污染行业整治成效,加强废气处理设备日常监管,确保工业废气的达标排放;加强对生活服务行业(服装干洗、汽车维修))VOCs整治,合理选择污染防治技术方案,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
4.3.2加强城乡废气控制,创建洁净空气环境
(一)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积极创建绿色工地,确保工地使用做到“九个100%”,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散装水泥、预拌砂浆运输车安装车载收尘器,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控、排污收费、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等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建筑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前,完成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探索并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逐步推广低尘、湿法清扫保洁作业,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市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格控制敏感区域施工和运输时间、运输线路等。对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常态化监管。
(三)推新型建筑工业化
以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核心,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部品部件、集成化装修等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和培育,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建筑、建材行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减轻城市建筑扬尘及建筑垃圾产生量。
(四)加强餐饮油烟监控
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和监管工作,取缔城区非法烧烤经营场所,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措施;产生油烟的企业和单位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推行净化设备第三方运维清洗,确保油烟设备的稳定有效运行,切实减少油烟废气污染。
(五)控制农村废气污染
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确保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在95%以上;结合全市“一张网”工程,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实施监控。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机制,落实环卫网络化管理,鼓励全民参与和监督,切实消除生活垃圾露天焚烧。
4.3.3强化移动源强治理,降低车辆尾气污染
(一)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
深入实施《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低速汽车的升级换代,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力度。2016年4月1日起,严格按要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并同步供应相应标准的油品。
(二)实施“油改气、油改电”计划
大力推行发展混合动力油、CNG汽车(压缩天然气汽车),对公交车、出租车等机动车辆逐步实施“油改气”、“油改电”。分批改装或更换CNG汽车或混合动力车,对驾校教练车、城区环卫运输车、城区治安巡逻车及其他承担公务车辆分批实施油改气、油改电;并扩大发展社会车辆改装,至2020年末,全市CNG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占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保有量的40%以上,鼓励电动汽车上路,设立电动公交车充电站。
建立加气站、充电桩服务网络,满足全市车辆的用气、用电需求;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全市加气站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与周边城市加气站联网格局,同时推进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网点,推进城区电动充电桩建设。
(三)强化机动车的检测
建立完善的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年检、路检制度,完善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以应对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趋势,及时查处尾气超标车辆,促使车主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
(四)优化城市交通系统
优先发展和支持公共交通,确保城市客运以公共交通为主,形成一个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体、交通结构比较合理的城市客运系统,建设清洁公交体系。深入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加强特定区域“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合理布局城区停车场,建设完善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染控制的各类设备,避免局部区域机动车尾气污染。
4.3.4推进区域联防联动,完善污染监控体系
(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动
加强与周边县、市的区域协作,全面构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大信息共享,共同研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区域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
(二)健全大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全市乡镇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强化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区域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
4.4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消除突出污染问题
4.4.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
(一)全面推进污染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空间管制
加快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切实摸清土壤污染底数,重点针对土壤环境污染负荷较大的区域、重金属高背景地区、农田区域、重要蔬菜生产基地和其他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地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丰富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为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奠定基础。强化农产品安全保障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建立28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2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开展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二)实行土地风险评估,推进工业污染场地修复
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流转的风险评估,重点针对“退城进园”后企业遗弃的土地、需要改变使用功能予以利用的地块、高风险场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及污染修复试点和工程示范,保障非工业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到2018年基本完成原关停搬迁企业的原址场地排查、风险评估识别与评估,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市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制定并落实“一地一策”的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十三五”期间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工业污染场地和矿区土壤污染等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加强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设施设备拆除、污染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减轻对原址场地的进一步污染。
(三)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构建健康安全土壤环境
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空间布局,基本实现涉重行业“圈区生产”。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广先进适用的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推动涉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切实巩固“十二五”污染整治成效。探索优化重金属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全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有明显削减,基本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
(四)实施农业“两区”土壤防治,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
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对已建或在建农业“两区”中存在的污染区域,及时采取调整区域、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壤污染得到全面控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示范区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率达到85%以上。
4.4.2推进废物循环利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提升垃圾处置能力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完成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范围内的垃圾运输车辆和中转站的改造,使之能满足分类运输和中转的需要。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45%,并配套完善城镇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工作。在市区初步建立起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 运行体系,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优化布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和收运系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无害化处置体系与“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处理机制,实现到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建制村覆盖率达100%。
(二)加强工业固废循环利用与处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改变粗放型经营发展模式,进一步挖掘减量化潜力。实施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废产生量;限制一次性产品的生产和产品的过度包装;选用可回收再利用材料,做到增产不增废。从源头上控制工业固废产生量,制定和完善固废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调动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加强工业边角料处置,禁止露天燃烧,开展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粉煤灰、河泥、硫石膏等生产粉煤灰陶粒。根据诸暨工业固废污染的特点,强化印染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的污泥等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方法。
(三)强化危险废物过程监管,确保危废安全处置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文)的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加快推动差别化价格政策倒逼源头减量措施,基本完成辖区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实施信息化监控,督促落实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要求,推动危险废物和污泥运输专业化步伐,国控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单位全部实现联网监控,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覆盖、全时段记录和锁链式追溯。统筹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到2020年,新建日处理300吨的污泥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全市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四)加强农业固废管理,提升农业固废利用水平
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鼓励并推广实施各种减少塑料污染的有效措施,提高农膜回收率至80%以上。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禁止秸秆等农业固体废物焚烧,积极探索综合利用途径,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因地制宜采取与现行耕作制度相匹配的粉碎还田、沤肥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秸秆还田技术和方法,以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沼气和有机肥工程,采用农牧结合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厌氧发酵工程,扶持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项目。加强农膜的回收处置,2020年实现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7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90%。
4.4.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创建宁静生活空间
(一)推进道路交通噪声整治
加强机动车辆维护与噪声控制,促进机动车辆噪声达标;在“禁鸣”区禁止机动车鸣笛;通过完善交通路网规划,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积极稳妥地推行道路拓宽改造工作;在机动车流量大,人流穿越较多的交通主干路段合理设置行人过街天桥或地道。在商业密集区等行人较多场所,设立步行街或步行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设置由高乔木-灌木-花草组成的立体绿化带以减轻噪声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墙。
(二)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采取专项整治与巡查管理相结合、日间管理与夜间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查处噪声扰民行为;夜间施工和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必须做到对敏感区域的保护,规范施工时间;鼓励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设备,采用新技术、低噪声设备。
(三)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对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等有关规定,噪声控制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通过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于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长期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或迁。
(四)改善社会生活噪声状况
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噪声管理。环保、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建立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城区噪声敏感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经相关部门批准。
4.5 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4.5.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空间管制
(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
依据《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明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红线区范围及其保护目标,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红线区内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动态变化监管。扩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自然生态红线区公共服务和生态补偿的资金比例。
(二)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落实《诸暨市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功能区划中确定的相关管控措施,细化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管理办法,落实空间环境准入制度,增强区域开发的环境合理性,确保开发建设活动的科学性。以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针对各类区域的环境功能特点,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限期修复已遭污染或破坏的环境;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关停或搬迁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建立健全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评估考核机制以及动态监督机制,完善相配套的生态补偿政策、管制效力评价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区划的有效实施。
4.5.2打造生态保障绿线,构筑生态安全空间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主要载体,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原生性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的保护。规划期内严格落实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相关保护措施,禁止发展一切与保护工作无关的项目,保护天然香榧及其栖境和原生生态系统,确保自然保护区在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不受影响。严肃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好名木古树调查登记、建档、挂牌工作,建立名木古树长效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日常监管和防治,严格控制外来物种、转基因生物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完善森林防火系统,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防治病虫害的发生,推广生物措施防治病虫害。
(二)积极打造生态绿化体系
以暨阳街道森林绿心区、东白湖—璜山水源涵养林区、五泄—马剑生态风景林区、江藻—山下湖农田防护景观林区、次坞—应店街生态保护林区、安华—牌头生态风景林区、枫桥—赵家观赏经济林区等核心,对交通枢纽、河道开展“复绿”、“壮绿”,构筑起以区域绿化为主体,路域、水系绿化为框架,城乡绿化美化相配套的网状生态绿化体系。
(三)构造安全生态景观体系
梳理城市山水格局,积极进行生态修复,保护外围自然农田、山林、湖漾、湿地生态本底。加强城市绿环、绿色斑块、绿廊和基质的建设,以诸暨市西北部、东北部、南部、连绵高耸的山体、森林作为重要的生态源地,以低丘与平原林地、湖库塘等水体湿地、大型农田、湿地作为生态斑块,以城市环线、浦阳江等环、条形大型生态绿廊相连接,构建市域网络状生态绿地结构,最终打造“生态包围、南北畅通、网系并构、绿网密织”的诸暨市生态安全格局。
4.5.3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功能
加快河湖库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生态河道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河湖水系连通,提高水体流动性,增强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对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环境治理和控制,重点针对其周边工业、生活农业等面源污染展开治理;同时推进城区河道绿化、水体岸线自然化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在主要饮用水源和其他重要河湖两侧建设人工湿地缓冲区域,降低水体污染负荷,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二)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
进一步筹措和落实矿山建设资金,分步骤有计划地部署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复绿、改造成公园、攀岩场所、石场艺术创作基地等方式对废弃的矿山进行整治及生态修复。推进生产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加强矿区绿化,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减少矿山裸露面积,减轻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创建绿色矿山。至2020年,诸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率达9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三)深入推进小流域整治
重点针对小流域内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突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内容,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为基础,做好流域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护机制。继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新增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域得到有效保护,至2020年,水土流失强度进一步减轻,部分水土流失区域达到无明显侵蚀。
4.6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4.6.1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应急保障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和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在现有水环境监测体系的基础上,提升乡镇交接断面的水质监测体系,有针对性新增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在线连续自动分析、微量有机污染物监测,完善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十三五”期间完成乡镇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拓展环境监测范围,强化生态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提高环境监测及数据分析能力,开展生态遥感监测培训,实施对敏感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建成相应的预测和预报系统。
(二)建设环境应急保障体系
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及现场处置能力,有效降低事件危害。按照国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认真排查辖区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完成企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十三五”期间,建立健全诸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包括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生物毒性预警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与预警平台、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软件、硬件建设;应急车辆、防护器材、取证和处置装备的配置等。
4.6.2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强化环境风险管理
(一)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进一步加强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明确环境风险问题,提升企业环境风险应急保障和防控能力;严格环评管理,强化环评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开展重点领域风险管理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及各类化学品等相关行业原料、产品及废弃物等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实施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对产生化学废弃物、电镀污泥、医疗废弃物、重金属污泥的单位的日常监管,杜绝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
(三)建立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
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省、市环境风险评估预警的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环境数据实时传输、环境评估预警技术共享;完善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全面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甄别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在事故源头快速甄别、污染物动向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环境损害程度鉴定技术。同时对全市的重点风险企业进行摸底评估,建立行业企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水质监测的水质预警管理系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不断提高水源地综合风险防控能力。
4.6.3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深化辐射源调查,以国家有关放射性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加大以“源”为中心的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以放心放射源创建为重点,加强电离辐射源管理,确保电离辐射环境安全。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产生放射性废物(包括废放射源)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把辐射项目审批关,做好各类电磁辐射源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防止电磁辐射污染。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大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核与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核与辐射认知水平。
“十三五”期间电离辐射企业持证率、放心放射源创建率、电磁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率、废旧放射源送贮率等指标稳定保持在100%,辐射事故发生率为零。
4.7 提高环保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机制
4.7.1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环境协同监管
(一)加强环境管理体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推进机制,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在优化国土开发、污染治理、生态监测、资源开发、能源监管等重点领域,以及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从而形成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根据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由省环保厅垂直管理,市环保局作为绍兴市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进行重新定位,对管理系统按国家提出的垂直管理要求进行调整。
(二)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
逐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注重从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多方面综合评价政绩,树立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通过建立刚性的评价机制和硬约束,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评价体系。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权责相统一原则,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备的责任清单制度、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事故责任追踪溯源制度和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行政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等多点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市环境执法监察由省厅直接管理,同时完善市、乡镇(街)二级环境执法监管网络。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投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作用,创新执法机制,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五)加大区域环保交流合作机制
推进浦阳江流域上下游地区的跨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协作和污染应急机制,加强水环境立体监测、水污染协同治理、环境联合执法等领域的深入合作,建立完善流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长效机制。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集约利用流域资源,综合防治流域水污染。同时加强县市间环境保护合作与应急预警联动,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协调,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大气污染协防协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化学品环境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搭建环境监测一体化、环境监察执法统一化、环境预警应急响应联动化和环境信息共享化的监管一体化平台。
4.7.2建立资源产权制度,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一)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再生水价格、排污费等价费政策,增强倒逼机制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体系,探索污水处理管网未覆盖区域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对污染重的企业根据企业排污量的大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累进污水价格,全面推进对排污行为的收费治理,鼓励企业治污减排。
(二)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
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制度创新,深入实施《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边界,构建以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总量控制激励、刷卡排污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等创新制度为基础的总量指标配置和管理体系。在总量控制考核方式上,改变目前关注污染物排放量的局面,将总量减排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挂钩,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地区污染减排的动力及目标可达的重要审核标准。
对接绍兴市排污权交易平台,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试点,降低环境优良企业运营成本。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以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确定生态补偿范围,探索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全市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标准。探索开展交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通过上下游地区政府赔偿与补偿,实现流域用水公平。
4.7.3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实现环保共建共享
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加强政府部门环境信息的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与环境污染信息,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情况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等进行通报或公示;及时公布环保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和资质管制受理、审查、审批的全过程信息。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不仅限于企业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公开,还应逐步公开其环境管理、能耗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还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布环境信息、公示重大决策,加大违法单位、违法行为及整改效果等内容的信息发布,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推进公众参与。
(二)强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对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生态现状、保护规划、环保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形成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环境分析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十三五”期间,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环境业务管理系统,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在线监测监控等核心业务网上办公,促进环境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和高效化;构建环境管理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环境信息网站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与环保工作效率。
(三)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和验收公示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决策。完善环保信访听证制度,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议事能力和水平。同时实行市民检查团、环保义务监督员、绿色志愿者和“96345”热线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监督生态环保工作。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在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环境污染监督和改善环境质量等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支持非政府组织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环保活动,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定期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
4.7.4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一)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深化国家生态市创建,争取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从“五位一体”角度出发,编制诸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并予以实施。分析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要求的差距,确定“十三五”期间诸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建设重点。对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优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创建。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建立环保、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科技、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提高环境宣传机构的装备水平,增强其利用各种媒体发布环保信息的能力,打造环保宣教品牌。“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党校等培训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生态文明引导教育,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市场、企业、村(居)、社区等基层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三)推进生态文明细胞工程
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丰富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同时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等创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
5.1 重点工程
围绕“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设置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进一步安排和落实“十二五”期间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二是根据“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发展特点,提出一些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三是安排和落实生态文明推进工程。
重点工程主要按以下环境保护各要素及建设内容来设置,通过重点工程实施,逐步实现诸暨“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日益改善的目标。具体工程设置如下:
1、治污保水工程。包括饮用水源建设与保护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行业污水整治工程等。
2、治气治霾工程。包括集中供热工程、天然气利用工程、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等。
3、固废土壤工程。包括垃圾中转站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其他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土地保育等。
4、生态保护工程。包括重要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保护、重点河口滨岸带生态修复、重要湖泊生态保护等。
5、风险防控工程。包括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
6、能力建设工程。包括环境监察信息化、标准化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十三五”期间诸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及预算投资详见附表“十三五”期间诸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及投资预算一览表
5.2 资金投入保障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保证“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绿色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抓好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绿色节能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5.2 经费概算与效益分析
5.2.1 经费概算
根据上述不同领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共需要建设资金224.9222亿元。各个领域的资金安排如表5-2所示。
表5-2 “十三五”环境建设工程投资概算
项目类别 | 预计投资(万元) | 投资比例(%) |
治污水工程 | 353766 | 15.73 |
治气治霾工程 | 99500 | 4.42 |
固废及土壤治理工程 | 16396 | 0.73 |
生态保护工程 | 1768717 | 78.64 |
风险防控工程 | 2350 | 0.10 |
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8520 | 0.38 |
合计 | 2249222 | 100 |
重点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市财政拨款、企业自筹、上级补助、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还应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促进各类资金进入环境保护领域。
5.2.2 效益分析
(1)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可为诸暨市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改善。通过淘汰“三高”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循环低碳经济,使诸暨市的产业结构与布局更加优化,生态经济显著发展。随着“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的深化,一系列环境基础设施工程的实施,使诸暨市排污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特别是饮用水源得到切实保护,浦阳江流域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此外,区域联防联控的进一步实施,使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得到改善有了保障。“十三五”期间土十条的实施,使土壤污染得到重视,本规划中也将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列入重点任务,诸暨的土壤环境将得到控制与改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因此“十三五”期间,诸暨环境质量从污染得到控制向逐步优化发展转变,生态环境效益将得到显著提高,公众的环境诉求得到满足。
(2)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带来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从而为各种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健全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城市形象都将进一步得到提高。以此为基础,诸暨市必将吸引更多外来投资,经济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们生活品质大幅度提高,有助于提升城市品位。通过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形成上下联动,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提高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和增加主人翁的责任感。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实现诸暨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中要着重体现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环境保护推进机制,强化环境和资源利用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从加强部门协调、突出政策引导、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法规制度、依靠科教支撑、鼓励公众监督等几方面,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6.1 组织管理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环境保护规划到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规划任务,认真实行环境保护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结合形势变化发展,及时调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
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多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保障、人大政协监管、相关部门负责、广大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6.3 科技提升保障
依托省市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加强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应用其先进的科研成果为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采用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环保产业的科技创新。引进具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具备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相关学科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环保队伍的培养,加强环保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与技术信息,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高素质环保科技人才队伍。
6.4 宣传教育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通过广电栏目、系列报道、图书杂志、专题讲座、展览活动、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提升人们的生态价值观,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完善环境保护网络系统,对环境质量状况、政府决策动态、企业环境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实时通报,保证公众对环境保护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扩宽环保热线和环境问题信访通道,保证上下通达,及时处理公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
附表 “十三五”期间诸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及投资预算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项目效益 | 建设期限 | 总投资 (万元) | 责任 单位 | |
一、治污保水工程 | |||||||
1 | 农村饮用水源建设工程 | 改善饮用水人口9.2万人。 | 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 2015-2020 | 13900 | 水电局、相关镇乡(街道) | |
2 | 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程 |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底泥处理,防护栏、监控设施建设等长效保护 | 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 2016—2020 | 7500 | 农办、建设局、水务集团、水电局、农林局 | |
3 | 农村河沟治理 | 推进农村50km河道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 | 水环境改善 | 2016-2020 | 2500 | 水电局、相关镇乡(街道) | |
4 | 全市水域清淤工程 | 浦阳江主干道、浦阳江东江、安华水库、关洋湖电排站等14座电排和全市池塘全覆盖清淤,预计清淤240万方。 | 水环境改善 | 2016-2017 | 5000 | 水电局、相关镇乡(街道) | |
5 | 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 完成海东水处理公司二期工程建设,日处理规模为8万吨;同时推进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程。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12000 | 海东水处理公司、相关镇乡(街道)污水处理厂 | |
6 | 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对次坞、璜山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 污染减排 | 2016 | 800 | 相关镇乡(街道)污水处理厂 | |
7 | 浣东再生水厂新建工程 | 推进浣东再生水厂新建项目,一期日处理规模为8万吨。 | 水资源节约及减排 | 2016-2018 | 47000 | PPP项目(诸暨碧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8 | 浣东再生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完成洪浦江至浣东再生水厂的污水管道建设,全长15.0公里;完成江东泵站至东三环的污水管道建设,全长5.7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三座。 | 污染减排 | 2015-2020 | 13990 | 水务集团 | |
9 | 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王家井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主管长度5km;直埠镇截污纳管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三期),主管长度3km;绍诸高速枫桥北出口、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配套管网,主管长度6km。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4430 | 建设局、相关镇乡(街道) | |
10 | 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展诚大道(诸湄线—三环线)污水管网建设,主管长度3km;城区永昌路、永乐路及永福路污水支管网建设工程;城北、城东30km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西20km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污染减排 | 2015-2020 | 33700 | 水务集团、建设局、城东新城建管会、开发委 | |
11 | 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城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城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旧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10km;五湖电排改造工程,主管长度约5km。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77450 | 建设局、镇乡(街道) | |
12 | 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五湖流域夏家坞村、绢纺一村区域雨污水分流改造;石塔头、下坊门、曲山弄、跨湖桥、徐家村、孙陈村、郭家村、江龙村、五浦头村、袁家、侣东等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城北区域海鑫花园、环城东路5号等9个小区,城西区域白云山庄、万兴公寓等23个小区,城南区域市政府宿舍、人民路、艮塔路、暨阳路、大桥路沿线小区等64个小区,城东区域乐园一区、乐园二区、乐园三区、东昌路1-15号、高湖路18、20、22、24号、永乐路6个小区。 | 污染减排 | 2015-2018 | 76546 | 建设局、相关镇街 | |
13 | 农村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 对诸暨市10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包括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 | 污染减排 | 2016 | 37450 | 农办、镇乡街道 | |
14 | 垃圾渗漏液处置工程 | 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日处理垃圾800吨产生渗漏液处理工程。 | 污染减排 | 2016-2018 | 1000 | 八方热电 | |
15 | 行业废水整治提升工程 | 对全市酸洗行业企业酸洗废水处理进行综合整治;对全市漂洗行业企业废水处理进行综合整治。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3500 | 环保局、相关企业 | |
16 | 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工程 | 改造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设备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6—2020 | 3000 | 农林局、镇街 | |
17 | 生态型标准化养殖场创建工程 | 建设一批畜禽养殖生态型标准化养殖场。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5-2020 | 5000 | 农林局、镇乡街道 | |
18 | 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 | 水产养殖池塘的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其生态化改造。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6-2017 | 1000 | 镇乡街道和规模水产养殖场 | |
19 | 测土配方项目 | 每年完成测土配方80万亩。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6-2020 | 2000 | 农林局、镇街 | |
20 | 生态型家庭农场培育工程 | 每个农场配套设施农用地2-3亩,承包经营农田200亩左右,规划期内建设50个左右。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5-2020 | 3000 | 农林局、镇街 | |
21 |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项目 | 诸暨市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提升3个省级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区,新建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成3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10个生态规模化养殖场,整建制突进诸暨市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 面源污染防治 | 2016-2020 | 3000 | 农林局、各镇乡(街道) | |
小计 | 353766 | ||||||
二、治气治霾工程 | |||||||
22 | 大唐、草塔镇集中供热管道建设工程 | 建设集中供热管线,对大唐、草塔镇实现集中供热。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10000 | 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3 | 诸暨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 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线,开展煤改气工程。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3000 | 诸暨市天然气公司 | |
24 | 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升级项目 | 通过大机组替代小机组,关停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有煤炉和机组,推进烟气清洁化改造。 | 污染减排 | 2015-2020 | 20000 | 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5 | 诸暨市暨阳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关停项目 | 扩充八方公司机组规模,关停公司现址生产。 | 污染减排 | 2016-2020 | 13000 | 锦江集团 | |
26 | 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富润印染公司向城西工业区搬迁。 | 布局优化 | 2016-2020 | 35000 | 富润印染有限公司 | |
27 | 重点行业VOC治理 | 印染、涂装、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等5个行业VOCs治理。 | 污染治理 | 2016-2020 | 5000 | 环保局、相关企业 | |
28 | 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工程 | 诸暨市畅通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5条;诸暨市八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8条。 | 污染防治 | 2015-2020 | 3500 | 相关企业 | |
29 | 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包括还田40万亩,开展沼气能源化利用,秸秆菌棒资源化利用。 | 污染防治 | 2016—2020 | 10000 | 农林局,相关镇街 | |
小计 | 99500 | ||||||
三、固废及土壤治理 | |||||||
30 | 垃圾中转站建造工程 | 暨阳街道赵四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 完善基础设施 | 2016-2017 | 409 | 建设局 | |
31 | 新建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水泥厂协同处置污泥及危险废物项目,设置规模约25000吨/年。 | 废物综合利用 | 2016—2019 | 5000 | 相关企业 | |
32 |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酸生产环保助剂37000吨/年建设项目。 | 废物综合利用 | 2016 | 4000 | 相关企业 | |
33 |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扩建项目 | 诸暨永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投产后年可收集废铅酸蓄电池4万吨/年。 | 废物综合利用 | 2016 | 200 | 相关企业 | |
34 | 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 |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循环利用项目,投产后年回收、处理12000立方米废脱硝催化剂。 | 废物综合利用 | 2016-2017 | 3660 | 相关企业 | |
35 | 关停搬迁企业污染场地排查 | 对已关停淘汰的电镀、印染企业数量、分布和污染状况进行排查。 | 污染场地排查 | 2017-2020 | 100 | 环保局、相关企业 | |
36 | 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项目 | 分片区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投放点、运输体系及处置体系。 | 污染防治 | 2016-2020 | 3000 | 农林局、相关镇乡街道 | |
小计 | 16396 | ||||||
四、生态保护工程 | |||||||
37 | 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 | 工程任务为防洪,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工程规模总库容5800万m3,分成两区,一区占地面积9166亩,一区单独运用的滞洪库容2709万m3。新建隔堤12.20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新建分洪节制闸8座、排水闸站3座;河道整治3.2km。 | 生态系统保护 | 2016-2019 | 220110 | 高湖建管办 | |
38 | 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 永宁水库库、石壁水库、陈蔡水库等上游1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 | 水土保持 | 2016-2020 | 8100 | 水电局、相关镇乡(街道) | |
39 |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示范工程 | 推进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示范工程,结合库岸生态防护林工程、山脊生态防护林工程,利用本地适生树种,按照近自然理念,建设生物多样性高的森林群落。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2016-2020 | 1000 | 农林局 | |
40 | 排污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 建设生态湿地,改善排污口附近生态系统。 | 生态系统保护 | 2016-2020 | 2000 | 相关镇乡、街道 | |
41 | 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发项目 | 对白塔湖区域内的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对岛屿进行生态修复,对湿地景观进行改造,旅游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总区域面积13.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5.86平方公里。 | 生态系统保护 | 2015-2020 | 300000 | 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42 | 浦阳江治理二期工程及生态河(渠)建设工程 | 加固10—50年一遇堤防长32.58公里,老堤进升改造37.49公里。 | 水环境改善 | 2017-2020 | 83507 | 水电局、相关镇乡(街道) | |
43 | 白塔湖生态修复工程 | 松木桩护央岸工程约62500米,湖底清淤约50万方 | 水环境改善 | 2016-2020 | 4000 |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 |
44 | 诸暨市美丽乡村升级工程 | 以绿化美化洁化为切入点,以精品村、景观带建设为着力点,凸显产业特点和乡土特色。近期重点建设“千年香榧林,百年养生地”人文养生景观带(西施之眼)、七彩五泄休闲风情景观带(西施之裳)、东白湖倾城之恋浪漫度假区(西施之恋)、世界珠乡湿地花园景观带(西施之泪)四条景观带。 | 农村环境改善 | 2016-2020 | 350000 | 农办、相关镇乡(街道) | |
45 | 高湖周边村庄改造提升工程 | 高湖周边村庄整体改造、开发 | 环境改善 | 2016-2020 | 500000 | 高湖建管办 | |
46 | 高湖周边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高湖滞洪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环境改善 | 2016-2020 | 300000 | 高湖建管办 | |
小计 | 1768717 | ||||||
五、风险防控工程 | |||||||
47 |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 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与预警平台、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软件、硬件建设。 | 环境风险防控建设 | 2016-2020 | 350 | 环保局 | |
48 |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与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组建环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专项应急演练和处置。 |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 | 2016-2020 | 2000 | 环保局 | |
小计 | 2350 | ||||||
六、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
49 |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 增加移动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移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 | 管理能力提升 | 2016-2020 | 300 | 环保局 | |
50 | 环境监察能力提升建设 | 增加环境监察仪器设备、交通通讯、采样取证、现场应急等软硬件设施。建立环保协管员和企业、农村环境监督员队伍,全面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 2016-2020 | 2000 | 环保局 | |
51 | 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工程 | 安装生物毒性预警系统建设。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2016-2020 | 200 | 环保局 | |
52 | 固废动态监管系统更新工程 | 在前期已建成污泥监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重点危废产生单位的全过程监控,提升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 监管能力提升 | 2017-2019 | 120 | 环保局、相关企业 | |
53 |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 建设县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2016-2020 | 3000 | 环保局、相关企业 | |
54 | 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 包括环境监测实验室设备更新、完善,提高监测能力。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2016-2020 | 1000 | 环保局 | |
55 | 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 | 根据绍兴市环保局要求,完善大气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业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2016-2020 | 1000 | 环保局 | |
56 | 农田土壤污染监测网点建设 | 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建立28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2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建成全市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 |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2016-2020 | 900 | 农林局 | |
小计 | 8520 | ||||||
合计 | 224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