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1-14332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1
文号: 诸政办发〔2021〕27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 07- 22 16: 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诸暨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以公开促服务、优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展现“重要窗口”“诸暨风采”目标定位,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企业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核心,破解企业和群众在全生命周期中关切的政务公开热点、堵点、难点问题,提供高质量公开服务。

——坚持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实现数据共享、数字赋能,使政务公开更加权威、高效、精准。

——坚持改革创新。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流程、渠道、形式,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坚持依法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制度保障。严守法治底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统筹做好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使主动公开广度与深度显著拓展,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更加顺畅。2023年,基本构建起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完备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滥用申请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显著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明显加强,机制更加健全。政务公开平台健康发展,实现互融互通、数据共享。政务公开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公开纠纷发生率和纠错率稳步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

1.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

(1)夯实主动公开基础。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国务院、省政府、绍兴市政府、诸暨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探索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2022年,实现目录登记的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除外。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建立健全符合我市特点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司法局牵头负责)

(3)丰富主动公开载体。建立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列席重要会议等群众深度参与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互动公开优势。通过客户端、小程序、线下专区等载体向公众传递重点政务信息。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公开方式和渠道创新,细化公开颗粒度,利用公告栏、议事场所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2.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1)推动政策发布创新。2021年,配合参与浙江省“政策云诊所”平台建设,定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体检”,一键出具“政策问诊单”,提供在线办理功能,推动政策线上及时兑现。利用政务发布平台,探索公众更易获取信息的公开方式,提高政策到达率。(经信局、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2)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政府部门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等投放政策解读材料,提高政策知晓率。(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3)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实现24小时舆情监测、政务舆情风险预判,做好跨部门舆情回应的沟通协调。通过数字化治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功能筛选高热点舆情话题,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网信办牵头负责)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优化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要求,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年,结合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版)与基层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修订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形成“基础性信息公开+个性化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2023年,全面建立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体系及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基层政府按时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部署的主要任务。2021年,积极争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2023年,参与制定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3)汇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依托现有政务公开平台,配合建设浙江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库,运用上级开放端口,做好成果资料的入库、上传、共享。(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加强对年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实现年报格式要素统一、发布渠道集中,确保年报内容不遗漏、不泛化,内容详尽、情况全面、数据准确,全面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5.助推政务公开长三角一体化

(1)融入长三角区域政务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建设。配合做好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探索推进水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信息公开。助力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诸暨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修正、维护。(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分别牵头负责)

(2)配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长三角区域跨省异地办事服务事项,持续扩展事项范围,再造办事流程、打通数据壁垒,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跨省通办”服务。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公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

(3)探索咨询投诉举报办理跨区域协同。梳理我市政民互动、咨询投诉平台后台数据,开放相关端口,配合推进长三角区域政民互动数据互联互通。积极破解异地咨询投诉过程中各类限制与壁垒,满足公众跨区域咨询投诉需求。(信访局、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二)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

1.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2021年,编制完成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修订程序处理和实体处理指导文本。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对于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破解依申请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研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2022年,参与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案例指导手册编制,集中展示基本案情、败诉(胜诉)原因分析、指导意见等信息,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实务参考。(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司法局、法院负责)

3.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平台办件。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通过网上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等所有渠道接收的申请件均实时录入全省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平台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政府信息底数,2021年完成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2023年完成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2025年完成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到保管全流程,到2023年,形成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2025年,配合建成全省互联、全域共享的政策文件数据库,形成智能化政策文件管理模式。(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工作协同。2021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程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工作衔接机制,规范信息移交流程,定期将移交档案馆的信息(可公开部分)列出目录并对外公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3.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城市大脑”等数字化治理平台,整理、分析各类政务数据,及时公开各类工作成果,收集公众意见反馈和满意度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优化完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实现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强化数据更新、提高数据接口利用率。(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1)打造权威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找准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加强数据对接、内容共享、技术融合,统一政府信息资源库应用,为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发展提供支撑。规范镇乡(街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智能公开。规范政府门户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一网可答、一网可办”。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效果,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让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办理政务服务时“找得到、问得清、办得成”。(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摸清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构建系统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到2023年,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实现掌上查询、办理、互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把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优化栏目设计,做好重点政务信息推送。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管理,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建立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网信办负责)

3.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建立完善部门、镇乡(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建设“掌上公报”,第一时间发布政府电子公报,推进政府公报与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汇总入库历史公报信息,优化政策查询和分类检索,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向公众提供精准导航和下载服务。到2023年,探索创办市级政府公报电子版。(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4.加强各类平台融合发展

(1)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通过“浙里办”等政务服务平台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办件进度、证照到期提醒等信息。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信访局负责)

(2)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制定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和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研究制定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动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司法局牵头负责)

(3)集中展示政务信息。打通各类政务信息载体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后台,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到2025年,创新“政务公开+业务”模式,探索将政务公开与衣食住行、就业、卫生、教育、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智能化业务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的公开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

三、强化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在诸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指数评价体系,市政府办公室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指数评价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不低于4%的比重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好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褒扬激励;对政务公开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发挥政务公开主体作用,明确牵头和配合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共同推动本行动计划实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附件:2021年诸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2021年诸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令权威发布。

1

建立完善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

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

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

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做好各类规划信息集中公开,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含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一经批准,规划牵头单位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5

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至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6

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专栏方式归集整理各类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衔接统一的全市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大数据中心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推进行政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7

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政务大厅,创建政务公开线下专区示范点。

政务服务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8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9

全面公开、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举措,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发改局、商务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0

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规范创新发展。

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1

深化信用诸暨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

发改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

12

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探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3

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4

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财政局会同各镇乡(街道)

(五)做好涉疫信息公开,助力建设健康绍兴。

15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持“生命至上、实事求是、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原则,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 

卫健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6

大力推动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卫健局

二、聚焦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一)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发布解读。

17

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8

针对数字化改革、科技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挖掘市场潜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浙江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方面重大政策及其实施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解读,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突出便民实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

19

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

政策制定(起草)机关要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咨询。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1

深化政策解读,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2

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依托政府网站、“浙里办”、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线下政务服务场所等,通过民生政策宣讲点单服务、云展览、网络课堂、在线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

信访局、政务服务办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务舆情管理,有效回应公众关切。

23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宣传、网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口径对外发声。

市政府办公室、宣传部、网信办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4

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网信办、信访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5

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落后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积极回应,改进办事流程,破解政务服务的痛点难点问题。

大数据中心、信访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聚焦依申请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26

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7

梳理汇编2018—2020年行政争议典型案件,形成案例指导手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8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9

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0

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1

完善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2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3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动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治理。

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四、聚焦政务公开数字化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34

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级维护、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

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办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5

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探索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和传播。

市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

36

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依托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属地管理、条线管理,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实施关停,实行“日清日结”动态监管整改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7

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8

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政务信息精准推送和公共数据开放。

39

探索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企业码”等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推送与用户相关或用户关注度高的自然人办事服务信息和企业经营许可、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等信息,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不断提升民生事项、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

政务服务办、经信局、大数据中心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0

坚持依法开放和需求导向,重点推进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气象等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的开放。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

大数据中心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五、聚焦强基础强保障深化政务公开

(一)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

41

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国务院部门出台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特别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涉及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2

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3

因地制宜,结合政务服务、“枫桥经验”、美丽乡村等,建设政务公开线下专区示范点(示范窗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和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

枫桥镇

44

贯彻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优化公共服务。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保障。

45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6

将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

组织部、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7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

48

做好“越阳光”政务品牌建设,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实绩,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力争进入前50位。

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49

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讲座不少于15场,实现村居政务公开宣传全覆盖。

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50

将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镇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文下载】关于印发《诸暨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