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第十四轮巡察情况

2021-07-28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经市委同意,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执法局、总工会、交投集团、供销总社等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大唐街道、暨南街道、店口镇等3个镇(街)党(工)委反馈了十六届市委第十四轮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情况,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向市执法局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局党组对上轮巡察反馈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执法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意识淡薄,违规违法现象多发”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本轮巡察发现党组议决事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政府采购不规范,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规划跟踪管理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干部履责担当不够等问题。

在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党组对上轮巡察反馈的 “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本轮巡察发现党组贯彻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行业工会组织建设等有关工会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使用不规范,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

在向市交投集团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交通运输局党委巡察涉及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个别制度执行缺乏长效;本轮巡察发现集团党委落实国企改革、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EPC”项目监管、融资风险管控较为薄弱,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队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

在向市供销总社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原服务业发展办党委巡察涉及的“枫桥供销社部分承租金应收未收”问题整改不彻底;本轮巡察发现党组统筹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不够有力,议事决策、内部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对下属枫桥供销社、雄枫公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在向大唐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原草塔镇党委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中有4个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本轮巡察发现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招商引资和跨境网店质量不高,大唐袜业创新服务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街道债务负担较重,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不足,应急转贷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领域问题较多,财经纪律执行和重大合同制定执行不严,工程管理和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干部管理和编外用工管理不够严格,落实审计和村级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等问题。

在向暨南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原王家井镇党委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中有3个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存在反弹情况;本轮巡察发现党工委学习贯彻重要精神不到位、不及时,谋划发展和融合聚力不够主动,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工作问题较多,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遗留问题解决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个别干部主动担当意识欠缺等问题。

在向店口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对原阮市镇党委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中有3个问题整改没有完全到位;本轮巡察发现党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提振精气神、调动干部积极性上有欠缺,抓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融杭新区、诸北新城”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大,在建设美丽城镇、推进乡村振兴、畅通社会治理、消除风险隐患上存在薄弱环节,对“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力,工程监管不严不实,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用工管理不够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等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认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切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就落实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