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31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5个街道工委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各街道人大工委2020年的工作,同意各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5个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各人大街道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基本完成了工作框架建立、职责任务界定、工作平台搭建等各项任务,在服务中心大局、助推改革发展、深化民主法治、促进民生改善、保障代表履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人大街道工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解放思想、开放发展、改革争先、创新驱动、整体智治”主线,聚焦打造“杭绍同城”新高地,推动招商引资新突破,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改革创新,为推动诸暨现代化走在前列贡献人大力量。根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交办5个人大街道工委开展7大类27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在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根据决议批准和交办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丰富工作载体,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强化自身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