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235/2021-144811 | 主题分类: | 应急安全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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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暨南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关于印发《暨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现将《暨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日
暨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一、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确定暨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街道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街道安委会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结构设置
(一)街道安委会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安委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街道应急管理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街道相关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街道办公室(中心)、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街道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安委办”),安委办设在应急管理站,主任由应急管理站站长兼任,应急管理站其它成员任安委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街道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街道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党政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牵头办公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人员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安委办”),专业安委办设在牵头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办公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街道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绍兴市及诸暨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街道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分解落实市政府对街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承担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定期通报街道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5)协调组织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6)组织协调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预测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8)协调街道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9)承办街道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街道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10)负责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11)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落实市专业安委会和街道安委会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7)定期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承办街道安委会(办)和市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和街道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街道安委会(办)和市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街道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街道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街道安委办提出。
②必要时,街道安委会主任可召开相关成员办公室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 次,由街道安委会领导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人员参与。
②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按照市政府(或市安委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街道安委办组织,相关办公室(中心)牵头实施。
(3)报告制度
①街道安委会每年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街道各专业安委会向街道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半年(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③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2.街道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街道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街道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街道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街道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街道安委办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街道安委办每年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季度向成员单位通报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重大节日前,应向街道安委会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并在节日期间每天向市安委办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专业安委会主任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如本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专业安委会应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重大活动和节日前期必须组织安全检查。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定期向专业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专业安委会每年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应与下属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制度,并明确1名同志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办应每季度向专业安委会和街道安委办报告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告街道安委办。
四、其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暨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与组成人员的通知》(暨南办〔2019〕23号)同时停止执行。
暨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陈文鸟
常务副主任:石建勇、祝永德
副 主 任:宋健珍、邵 伟、马燕萍、叶 烨、张 永、何纪木、屠华夫、陈 军、高 鹏
成 员: 金 晶 (党政综合办公室)
孔 雁 (综合信息指挥室)
陈 森 (经济发展办公室)
周 杰 (农业农村办公室)
孙 华 (城镇建设办公室)
毛华芳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宣 栋 (社会治理办公室)
张鹏程 (王家井驻村分中心)
陈吾杰 (新壁驻村分中心)
金 岳 (街亭驻村分中心)
张铁江 (社区分中心)
杨璐伊 (宣统线)
成路雄 (应急管理站)
陈 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暨南所)
郭 薇 (综合行政执法局暨南中队)
宣良福 (市场监管分局暨南所)
蔡建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暨南中队)
楼周委 (暨南派出所)
街道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站,成路雄兼任街道安委办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办公室(中心)、站所接任者自然更替。
暨南街道各专业安委会名称及组成人员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消防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烟花爆竹、矿山以及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祝永德 副主任:成路雄 陈 森
成员单位: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王家井管理处、街亭管理处、新壁管理处、社区分中心等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及民政、宣统线业务负责人组成。
(二)工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工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陈 军 副主任:陈 森 成路雄
成员单位:由经济发展办、城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及应急管理站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水利、农业、农机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水利、农业、农机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高 鹏 副主任:周 杰
成员单位: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地质灾害、林业、建设工程、城镇燃气、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水务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林业、建设工程、城镇燃气、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石建勇 副主任:孙 华
成员单位:由城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暨南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暨南中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五)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马燕萍 副主任:毛华芳 宣良福
成员单位:由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暨南所、暨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六)文化专业安委会文化
重点组织协调文化、统战、宣传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叶 烨 副主任:杨璐伊
成员单位:由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暨南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暨南中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暨南中队以及宣统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七)民政专业安委会
重点组织协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何纪木 副主任:张铁江
成员单位:由城镇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暨南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暨南中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暨南中队以及民政线等相关人员组成。
各办公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下同)管理工作,现将街道办事处相关办公室(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一、分工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街道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相关办公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办事处机关内部(各驻村分中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业规模企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建材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企业、民宿(农家乐)、水利工程、农电管理、水上交通、防汛工作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建筑行业、城镇建设、拆迁拆违工程、道路交通、违法开采、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油气管道、城镇生活燃气及其他基础设施施工工地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医院、培训机构、体育行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公众聚焦场所、寄递行业、居住出租房屋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驻村分中心:负责本管理处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含工业规模企业)。
8.应急管理站: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工作,直接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9.市场监管局暨南所: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暨南中队:负责原王家井、街亭集镇范围内沿街店面、农贸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宣统线杨璐伊:负责文化礼堂、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社区分中心:负责社区、敬老院、居家养家中心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请相关办公室(中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