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7-06 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楼再功、原校长钟永善、原副校长许霞伟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81月,时任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党支部书记楼再功、校长钟永善、副校长许霞伟经商量,将违规向学生收取的乘车费、论文答辩费、毕业照拍摄费等设立账外账,部分用于发放福利、组织旅游等,总计金额25274元。上述3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11月,市纪委市监委给予楼再功、钟永善、许霞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陈宅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胡捷飞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至2018年,胡捷飞在担任陈宅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工作人员期间,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加油卡等,合计价值人民币9500元。202012月,市监委给予胡捷飞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退缴。

春节将至,“节点”亦是“考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持续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深挖细查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中共诸暨市纪委  诸暨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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