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6/2021-14474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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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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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8号),现将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农〔2020〕50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同时,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任务可查、绩效可考核的要求,合理排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到2021年底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附件:1.2021年诸暨市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中小河流治理).doc
2.2021年诸暨市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农业水价改革)实施计划表.doc
3.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4.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诸暨市水利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