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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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应急管理总局令第6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2015年修订)等要求,自发文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我市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和今年的换发证工作,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22——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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