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用水计划申报、核定、调整及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3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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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一、出台目的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水平。
二、出台依据
《浙江省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2]27号)《诸暨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诸财综[2012]320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城区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诸政办发[2013]36号)等规定。
三、解读机关
本通知相关内容由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负责解读,解读人:张叶飞,咨询电话:0575-87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