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财政决算公开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8)
四、名词解释.................................................................................................................(1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决定的事项。
2.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4.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努力实现增值,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以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放贷、收贷等明细情况,负责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
7.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51.58万元,支出总计551.5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19.64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两年的基本支出相差不大,而2020年项目支出比2019年减少18.37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比2020年多了一笔17.37万元的档案整理费用且其他各项费用两年相差不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0.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40.93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0万元,占81.69%;项目支出99.03万元,占18.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总计0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收支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关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收支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收支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收支安排。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收支安排。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接待费收支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部门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收支安排;比2019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收支安排。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公积金运营费用”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由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此项目都达到了预期目标,预算执行率较高,项目总体绩效评价水平均为“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4万元,执行数为99.03万元,完成预算的8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期归集完成16.5亿元,实际完成25.9亿元;二是预期支取完成10.5亿,实际完成20.7亿;三是预期增值收益率达到1.2%,实际完成1.4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二是存贷比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二是抓实抓细资金管理,提升自有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率。
公积金运营费用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公积金运营费用 | ||||||||||
主管部门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 实施单位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4 | 118.4 | 99.03 | 83.6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118.4 | 118.4 | 99.03 | 83.6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归集完成16.5亿;2.支取完成10.5亿; 3.增值收益4400万;4.公积金制度扩面净增2810人;5.贷款发放6亿;6.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3%;7.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不低于5% | 1.归集完成25.9亿;2.支取完成20.7亿; 3.增值收益7060万;4.公积金制度扩面净增3876人;5.贷款发放12.4亿;6.贷款逾期率0.006%;7.风险准备金充足率7.04%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归集额 | 16.5亿 | 25.9亿 | 10 | 10 | |||||
支取额 | 10.5亿 | 20.7亿 | 10 | 10 | |||||||
质量 | 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 | 良好 | 良好 | 10 | 10 | ||||||
时效 | 支取公积金到账及时性 | 支取日当天 | 支取日当天 | 10 | 10 | ||||||
成本 | 根据需要 | 定额以下 | 定额以下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值收益率 | 1.20% | 1.45%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市公积金正常运行 | 正常 | 正常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促进 | 促进 | 10 | 10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单位:万元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在2020年度部门开展的重点绩效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绩效评价。评价认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率基本超100%且本项目的目标设定依据为省市各级的考核标准,不仅客观合理,且可操作,故本次评分值为100分,等级为优秀等级。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客观地反映、评价2020年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运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提高资金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诸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21年4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运营费用项目主要用于服务工作日常需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0年我们以“围绕重点抓归集,确保安全抓风险,提升意识抓服务,强化信息抓软件,提高素质抓队伍”为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各项指标都达到年初计划。进一步显示了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和改善职工自住住房带来的好处。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
1、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稳步增长。至2020年12月底,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5.9亿元,比去年增加5.03亿元,增长24.1%,完成年度计划的156.97%,至2020年底累计归集余额达到50.29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取大幅提升。全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27614人,支取金额20.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加3491人和5.63亿元,增长14.47%和37.36%,完成年度计划的197.14%;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08户,贷款额为12.4亿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206.67%。到2020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达到55.67亿元,其中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6.19亿元;
4、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到12月底职工正常缴存人数97639人,新增职工20693人,净增职工3976人, 净增率4.25%,其中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351人;
5、住房公积金业务收益平稳增值。全年业务收入16581.86万元,全年业务支出9522.19万元,增值收益为7059.67万元,收益率达到1.45%。
(二)评价情况
1、对项目业务指标的评价
(1)目标设定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本项目的目标设定依据为省市各级的考核标准,不仅客观合理,且可操作。
(2)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评价认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率基本超100%。
(3)组织管理水平评价
评价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在工作中完全按制度和规章操作,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4)效益评价
评价认为,2020年不仅实现了安全保值的基本目标,还实现了很大的收益,在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同时,还充实了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为我市的困难群体解决了住房问题。
2、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本次评分值为100分,等级为优秀等级。
三、存在问题
1、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缴存不足额,贷款增长过猛。
目前看,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较好,但企业单位建立就较差,特别是个私企业,很少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是为了应付需要,象征性缴存一点,至使职工不能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2020年,我分中心贷款业务增长过猛,使存贷比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2、管理机构人员年龄结构出现断层。
住房公积金中心成立于1993年,15个编制,实际在编人员14人,原先班子的平均年龄超过50岁,多位人员即将退休,而近几年新招录、选调的人员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在本中心任职不久,出现严重年龄断层,急需培养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
四、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扩面率。
各级领导特别是市政府要充分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资金上保证,要像抓养老保险一样抓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但要有面的扩展,更要有量的保证,做到企业和行政的平衡。
2、充实力量,提高服务水平。
希望政府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保证编制的情况下尽量更替新老力量,同时,单位也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公积金中心能提高服务能力,保证可持续发展。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