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已废止】关于《诸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已废止】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诸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审议稿)主要的法规依据有:《浙江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浙民福〔2013〕246号)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诸政发〔2012〕39号)以及《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诸政办发〔203〕122号)等。
二、文件制定必要性说明
1. 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与水平。
2.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切实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该文件于2016年5月开始由民政部门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之后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均无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的《诸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四、文件内容的说明
1.运行规范。有规范的名称、规模适当的场所、完善的功能设施,有专兼职服务人员及明确的开放时间。
2.形式多样。有上门服务。日托服务两者形式供选择,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多个方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该文件由诸暨市民政局负责解读,解读人:钟鑫光,联系电话:870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