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2021年第1期食品药品从业禁止公告

2021-09-26 11: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本期食品药品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1、周德容,身份证号码:510282**********28,2017年8月8日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五条规定,十年内禁止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自2017年8月8日起计算)。

2、陈芳芳,身份证号码:330681**********68,2016年12月12日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五条规定,十年内禁止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自2016年12月12日起计算)。

3、张前金,身份证号码:341221**********13,2016年8月15日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五条规定,十年内禁止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自2016年8月15日起计算)。

4、张礼兵,身份证号码:500236**********35,2017年8月10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陈敏,身份证号码:522426**********23,2018年3月22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6、高培鹤,身份证号码:330625**********71,2019年4月11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7、汤林伟,身份证号码:330625**********25,2018年5月31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8、王飞宏,身份证号码:341623**********15,2016年7月1日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李海洋,身份证号码:330625**********55,2018年8月31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邵霏,身份证号码:330121**********16,2018年10月31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